胡闹伴娘 粗鄙习俗反映野蛮习性

2016年04月14日 06:39   来源:羊城晚报   何龙

  艺人柳岩当包贝尔婚礼伴娘差点被“闹”到水里的事发生后,关于“闹伴娘”的陋习最近被人们频频提起。中新社昨天对这一陋习做了追踪报道。记者采访到的“闹伴娘”、“胡洞房”的胡闹状况,令人深感不可思议。

  让伴娘为客人点烟,给来宾喂食水果;对伴娘搂搂抱抱,把她们扔在床上,压在伴郎的下面;把鸡蛋从伴娘的胸口扔进抹胸礼服里,用手压碎鸡蛋……这种流氓般的举止行为,凭着“喜庆”、“热闹”的借口,似乎就合理合法了。

  最严重的胡闹发生在2013年的一个婚礼上,当时只有16岁的伴娘衣服被扒光,构成了“泰安伴娘事件”。闹伴娘者也把自己闹进了班房。

  去年在贵州某地,我曾看到一个街上婚礼:新郎在下体的对应位置绑着逼真的模拟男性生殖器,引来过往行人驻足观看,其中不乏儿童。

  不清楚这对新郎新娘的如此站街行为是不是被“闹洞房”的一种,但不管是否被逼,这都是粗鄙恶劣习俗的部分。

  或许在人性的深处,都潜藏着原始的野蛮习性。这种野蛮习性平时被社会的文明规矩所限制。在真正的文明人那里,它不仅受到限制,还得到驯服。经过驯服的习性哪怕在规矩和法律的看管视野之外,也仍然不失斯文。而未经驯服的野蛮习性一旦离开监管的视域,就会挣脱缰绳撒起野来。

  粗鄙和恶劣的习俗,可视为以仪式的借口为人的野蛮习性解绑。借着婚礼,参加者以“喜庆”、“热闹”的理由释放荷尔蒙,去占女性的便宜,去骚扰平时想骚扰却不敢骚扰的女性,去看平时想看却看不到的东西。

  这就像喝酒,文明人喝醉酒与粗俗者喝醉酒的表现是不同的——前者醉酒,行为仍不失规矩;后者醉酒,野性会随着酒精发飙。在“闹洞房”和“闹伴娘”习俗中,那些野性暴发的胡闹者,其举止通常与其教养是对称的。

  但这不等于说习俗是无辜的。由于某种习俗对某些不文明行为有默许的惯例,使野蛮习性获得假释的机会和越狱的可能。

  在某些国家,婚礼大多在教堂中举行,那种安静的环境、肃穆的气氛和庄严的场合,会让婚礼成为神圣的仪式,任何夸张的举动和喧哗的声音都是对神圣的亵渎,更不会有人敢去胡闹。

  实际上,有何种习性,就会有何种习俗;有何种习俗,又会反过来影响何种习性。“闹伴娘”让伴娘如伴狼,是因为伴娘进入了狼性未驯的“人狼”群中。

  (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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