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娘请辞:闹婚鄙俗 何时能如过街之鼠

2016年04月07日 07:02   来源:武汉晚报   林坤

  早就说好做伴娘的闺蜜,在婚期前一个月突然“请辞”。家住汉阳杨泗港附近的王女士,昨天在跟武汉晚报记者谈论起自己订在“五一”期间的婚礼时,显得很无奈:“闺蜜说看到柳岩被‘闹伴娘’,怕自己也被整,非要我签一个‘禁止闹婚协议’,我和婆婆还为此大吵一架。”

  王女士的做法值得支持,侵犯自由和隐私的事情就该坚决抵制。一般说来,如今大城市闹洞房、闹伴娘行为比较少见,农村很盛行。就文化的开放性而言,当然是城市强于农村;反过来讲,更压抑和保守的农村还保留着一些过分的闹洞房、闹伴娘行为,或许可以说明这种所谓的“民俗”早该被淘汰和抛弃。

  婚礼从古自今都是家庭的大事。《礼记·昏义》说,“昏(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又表示,“昏礼者,礼之本也”。所以闹洞房、闹伴娘在汉代及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严肃、慎重才是主题。到了魏晋时期,出现“戏妇”一词,明确说明了闹洞房的本质所在。然而即使在当时,已经有很多批评的声音,认为“俗间有戏妇之法,于稠众之中,亲属之前,问以丑言,责以慢对,其为鄙黩,不可忍论。”

  即不可忍,就无须再忍。古人的想法和王女士完全一致。也因此,闹洞房多止于亲友间彼此达成默契的尺度,越过则为人所不耻。可惜没想到,现代人反而把戏弄新妇扩展到了人身侵犯新娘伴娘的地步。一场高兴的婚礼,往往成为女性不堪回首的记忆。旧的道德约束失灵而新的法律保护又不完备,也让受到伤害的女性无处表达自己的感受。

  还有学者声称,闹洞房是年轻男女接受传统性教育、打破性无知的特殊渠道。正常无比的事情做得却说不得,不知培养出多少衣冠禽兽。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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