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湖南省双峰县近百名党员干部及公务员递交了自愿提前退休或退出领导岗位的申请。县里按照相关规定,允许工作年限满三十年或者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干部本人提出要求,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双峰县这种安排并非个案,一些地方早已悄然实施。有的地方也在征求干部意见着手安排“早退”,初步方案包括适当提高待遇。(4月10日《西安日报》)
综合来看,有些干部申请“早退”,是出于单位消化冗员的需要,那些单位长期超职数配备干部,导致严重超编,增加了财政负担,还滋生以钱买权、以权卖钱等腐败现象。在中央要求精简机构、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它们不得不以“待遇换位子”,诱惑一些干部申请“早退”,以化解干部人多职数少的尴尬。同时,此举也意在落实培养、提拔年轻有才干部的要求,使基层干部趋于年轻化。
另有一些干部自请“早退”,则出于自身的利益算计。要么觉得在基层“权力不大责任大”,产生了“为官不易”等思想,且身心都已俱疲,希望提前退休轻松轻松;要么觉得随着岁月渐长,行政能力、理论水平没有提高,已跟不上形势,在本领恐慌之下与其被淘汰,不如主动退休腾位更有面子;要么觉得上了年纪提拔无望,与其“身在岗、心已远”,没多少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不如提早退休。
无论干部出于哪种原因自请“早退”,看中的都是“早退”后的待遇不仅没有减少,反有所提高,医疗保障也不缺。有些“早退”者还认为,他们虽远离了官场,却仍可利用以前的人脉关系等“软资源”谋私利。因此,干部自请“早退”不能“想退就能退”。在利益刺激下,一些干部“未老先退”的举动可能会对当地干部群体造成影响,产生跟风效应,造成人才浪费不说,还可能影响干部队伍稳定。
另一方面,干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退休条件就“早退”,工资照拿、福利照领,甚至可享受比在职时更高的待遇,却不在相应岗位履行公职,这也是在制造财政供养的新“闲人”,是在制造新的“吃空饷”。“早退”者如此“不劳而获”,不仅浪费纳税人血汗钱,增加地方财政负担,还有让“早退”者变相瓜分公共利益之嫌,百姓能享受到的公共服务未必有所提高。如此“早退”恐怕是一种假退。
百姓真正欢迎的干部退出机制,是能减轻地方财政负担,节约纳税人血汗钱,消除人事编制膨胀怪圈的退出机制,而非辞官不辞薪、撤官不撤权。这种干部退出机制,首先要求编制各层级的岗位清单、编制清单,对配备干部职数做出硬性限制,推进干部配备法制化;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有了“能上能下”机制,化解冗员何需干部自请“早退”?(何勇海)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