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提前退休 难道你是要“权大责任小”

2016年04月06日 07:06   来源:长江日报   马涤明

  在湖南一些地方,有一些年龄并不算大的“局办委”或乡镇“一把手”、重要班子成员向上级打报告,要求按照地方“公务员50岁(或50多岁)以上可退居二线、享受比在职时更高待遇”的政策,自请“早退”,成为“休而不退”的“散吏”。(4月5日《瞭望》)

  领导干部到了一定年龄可享受“早退”政策,并非某个地方独有的现象,也不是现在才开始的。“提前退休”,是提法的不同,在这之前,“退二线”已经实行了很多年。“退二线”这种政策,《公务员法》及其他人事管理制度中,没有这种概念,而是“实践中约定俗成”。这种政策的起因是,官员离开权力岗位是一种损失,因而要补偿,据说这样会减少“阻力”和“震荡”。实际上是一种赎买。

  近日,人社部某前官员谈到延迟退休政策时,批评反对意见者说,“现在社会上有一些很不好的风气,就是想少干活多拿钱,不干活白拿钱。”而事实上,“二线干部”就是“不干活白拿钱”的典型。

  有申请早退的干部感叹,在基层“权力不大责任大”,身心俱疲;还有的干部说,“我在局长位上干了8年,我心脏不好,真的好累”,希望提前退休轻松轻松。我认为,这些说法太矫情:当官身心疲惫,为何都愿意当,没有赎买政策,还不愿退?如果还有升职的希望,真的愿意主动早退?而“权力不大责任大”之说暴露的价值观,更叫人玩味:权力大责任小,才是某些官员追求的境界?

  让到了年龄的官员早点让出职位,需要赎买,那么,以“享受更高待遇”离职,事实上就是职位的“有偿转让”。而不管是某些官员的境界局限,还是组织上的无原则迁就,抑或是体制内在共同打造一种共享的福利惯例,都让很多问题不好解释,很难看。最受伤的则是群众,既有公平的情所不堪,也有供养负担的不明不白。体制外人员延迟退休不但有“身心疲惫”的问题,还要多缴社保费;体制内官员“身心疲惫”了不但可以早退,还能提高待遇,公不公平,不难判断。社会公平正义,不是随便说说,而是要体现在阳光之下的每一处。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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