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民主和监督完善法治化环境

2016年03月14日 09:28   来源:广州日报   甘泉 吴振东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透视今年的“两高”报告,国家法治化建设的决心和信心令人振奋。同时,我们不难感受到,会场内外,社会各界对法治化环境进一步完善的新期盼。

  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代表团参加审议时指出:“法治是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建设良好的法治化环境,离不开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我们期待,通过在两会平台上民主与法治的良性互动,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厚植进时代风尚,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使法必行之“法”乃法治精神。完善法治化环境首要之义在于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这包括培养人们的理性精神、诚信守法的精神、权利与义务对称的精神等。法治不仅体现在对法律条文的了解上,还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在日常行为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维护权益靠法”的社会风尚。

  “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完善法治化环境之根本在于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当前,一些手握公权的人员依法办事观念不强、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现象依然存在。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的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责任追究制度。只有“关键少数”遵法守法,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们的内心才会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的权威。

  完善法治化环境,需要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久久为功。要让法治理念融入时代风尚,通过弘扬法治文化来温润心灵,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健全公益普法制度,共同营造法治文化的浓厚氛围。

  全面深化改革越深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越临近,群众对依法保护公平正义的期待就越热切,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就越紧迫。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相得益彰的全国两会上,我们期待代表委员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治化环境、弘扬法治精神汇集智慧、贡献力量,凝聚起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新华社记者)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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