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议政录:慈善发展需要税收改革

2016年03月14日 09:14   来源:人民日报   

  用制度创新助力科技创新

  郭大成委员

  习近平总书记认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力、不顺、不畅的痼疾,其中一个重要症结就在于“科技创新链条上存在着诸多体制机制关卡,创新和转化各个环节衔接不够紧密”。

  要想做好衔接,关键是机制。机制的核心是利益共享、合理分配。企业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高校以社会效益为目标,合作各方利益目标不一致,必然出现成果转化不顺。企业应该更主动从需要转化的科技成果中发现经济价值,高校也应该改变只看论文和获奖,忽视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的评价体系,在机制上把技术的发明者——教师纳入产学研合作链上,变“产学研”为“产学研师”,打造促进创新的“利益共同体”。

  打破体制机制关卡,则需要科技体制改革挺进“深水区”。关键是要进一步下放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有关部门这几年连续出台不少改革举措,特别是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在法律层面保障了高校和教师的责权利。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各部门要求不一,新老办法冲突的现象。

  高校能否用科技成果出资创办企业?科技成果一旦投资形成股权,是否还要遵循原有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放权要全程,治理要系统,尽快统一安排改革细则,否则前面放了,后面用旧办法管,定会束缚创新的脚步。

  (作者为中国船舶工业协会会长、北京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

  以发展红利助推新疆长治久安

  乃依木·亚森代表

  过去的一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新常态,以坚定的信心和非凡的勇气,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成绩显著,充分体现了党中央高超的领导能力和驾驭全局与复杂局势的能力。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以及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定位科学合理,措施明确扎实,完全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实际,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和热切期盼。

  着眼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我们更应主动把新疆纳入国家发展的大棋局之中。一方面,国家明确新疆作为“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核心区之一,我们更应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在激发内生活力的同时,也为国家的“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添砖加瓦。另一方面,目前我国贫困人口大多集中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既要把握国家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政策倾斜的红利,更要坚决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的要求,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让边疆地区更多分享国家发展的红利,才能实现民族和谐,才能实现新疆的跨越式发展。

  (作者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本报记者 杨明方采访整理)

  慈善发展需要税收改革

  曹德旺委员

  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是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慈善捐赠在民间蓬勃兴起,社会捐赠突破1000亿元,标志着我国慈善捐助进入一个新的水平。但是我国慈善法建设水平却与现实不相适应。这次全国人大审议慈善法草案,正是为了促进我国慈善法建设,有效保证捐赠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再上新台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税收优惠是慈善事业各种激励机制中最为有效的杠杆,因此,慈善税制安排成为慈善立法的核心内容之一。从世界经验来看,对慈善事业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是通行做法。因此,与慈善事业相关的税收改革也应跟进,以税收改革的红利激发社会的慈善热情。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慈善立法后并没有解决慈善的问题,直到税务改革法案抓住要害,才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因此,通过税收改革来建设慈善税收优惠制度,有助于推动我国慈善事业进入新的发展境界。

  (作者为福耀玻璃集团创始人,中国与全球化智库副主席)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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