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从成都市城管委获悉,2月20日,在成都新都区公园路老图书馆旁,一尊背书包的学生石像,被人恶意将面部和肚脐眼、裆部喷上了红色墨迹,将好端端的“三好学生”恶搞成了怪异小丑。(2月24日《华西都市报》)
图书馆是供读者借阅图书的地方,这里馆藏了大量的书籍,在这个知识的海洋中徜徉,能丰富读者的知识,开启读者的心智,因而对求知若渴者吸引力很大。
对于图书馆的设计与管理来说,首要的是安静,再就是布局要合理,闹哄哄的地方不宜建馆,至于图书馆的内外设施,也应有相对应的特色,成都这家图书馆显然符合了某种定位与要求。尤其是图书馆旁设置了一个“三好学生”石像,就很有创意,不禁让人肃然起敬,而且能激发学生的上进心,这或许就是榜样的力量。
有一个不文明的社会现象,一直饱受公众诟病,那就是某些城市的广场抑或公园,其中的很多雕塑与石像,时常受到人为破坏,更有甚者对雕塑或石像的人物大不敬,例如骑在头顶上,以此摆拍照片,这种人自以为很酷,殊不知这么做凸显出自己的愚昧与无知,且不说这些雕塑或石像属于公共设施,单就这种举止来说就很不得体很不文明,有悖于做人的道德底线,也是一种自毁“三观”的行为。
现在又有人对“三好学生”石像“下手”,用喷墨的方式将石像恶搞成怪异小丑,到底是发泄不满,还是吃饱了撑的,我们无法考量,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此举已然逾越了做人做事最起码的底线,是对公共设施的破坏,一旦被发现,轻则受到道德审批,重则必然受到经济与行政处罚。实际上,石像只是丑了一时,因为经过洗刷,还会恢复原貌,而肇事者则背负了骂名,一生一世都会受到良知上的谴责与折磨。
“三好学生”石像遭到喷墨,如果是熊孩子所为,我们尚能原谅,孩子不懂事,可以通过教育进行转化,就怕某些成年人故意所为,果真如此,有必要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甚至进行人肉,不把恶作剧者挖出来,还会有其他公共设施遭到“毒手”,只有零容忍了,文明社会才能得以保障。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