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封闭小区是社会公共治理极大进步

2016年02月24日 10:08   来源:中国网   莫开伟

  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关于“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及 “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 等(2月23日《人民日报》)。

  中央此文件一公布,无异于在中国大地上引爆了一颗重磅炸弹,引发全社区广泛热议,同时亦有不少质疑,更是掺杂了对业主权益、物业管理及安全配套设施的担忧。而在笔者看来,中央这项城市规划建设政策无疑将揭开我国城市发展新篇章,推动我国城市管理转型,使我国城市管理从传统、保守管理方式向开放、创新管理模式转变,也将为我国城市发展赋予更多辐射功能。

  城市小区建围墙在我国可追溯到封建社会,甚至更古老的原始部落时代;可以说,城市围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部活“史书”,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象征,尤其对有效改善城市社会治理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从当前看,封闭城市小区确实带来了不少社会弊端:

  首先,将我们城市生活者观念禁锢在狭小社区里,使小区人们把城市发展目光仅局限在自己“一亩三分地”上;并阻碍了人们生活中正常交流与协作,严重制约了人们包容、开放社会心态形成,不适应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的需要。

  其次,各城市小区画地为牢,相互封闭,不仅影响了城市美观,使城市像一块和尚的“百衲衣”,且更是浪费了城市土地资源及其他建设资源,无法形成公共资源使用最大化、最节约化及公共福利享受普惠化,尤其加剧了不同小区之间的思想文化分割及等级分化,人为制造了各种社会矛盾。

  再次,封闭小区对城市公共交通及其他方面建设都带来了障碍,影响了城市发展活力和开发潜力,尤其不利于城市多功能辐射和提升城市发展品味,使我国城市永远陷入“小而全”、“小而散”发展困境,不利于消除各种“城市病”。

  显然,中央政府看到了目前我国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将来城市发展的障碍,提出我国城市发展街区制原则,消除封闭发展模式,既是适应我国未来城市功能竞争需要,也是提升城市辐射效能迫切愿望;而且这种城市发展思路对改变我国城市居民管理城市理念、提高城市社区建设资源使用率、增强社区文化生活交流、美化城市生活环境、打破我国城市小区建设“小而全”、“小而散”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城市等方面必能起到重要作用,尤其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更高效、多功能社会服务。而且,开放式小区建设不是我国唯一追求,在国外亦有成功先例,不仅高校全部实现了没有围墙的开放式管理,大部分小区也基本没有围墙,只要我国借鉴这些国家成功管理经验,一定能走出新型城市小区建设新路来。

  当然,实施这一宏伟城市建设战略,目前还有不少准备工作要做:比如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与整个城市街区设计规范要同步推进;加强对小区居民思想引导,让城市民居树立开放式小区管理理念,为将来推行“无围墙”小区建设消除思想障碍。同时,充分尊重业主权益,对原有小区建设由业主出资的应给予相应补偿;或出台配套政策,考虑利益重新分配与调整;并对物业管理进行升级,搞好治安配套设施建设,为开放小区建设提供更加安全的社会治理环境,消除城市居民对开放式小区不必要的担忧。此外,开放式小区建设意味着社会管理职能重回政府之手,政府需在治安管理、邻里纠纷等社会治理方面应投入更大人力、财力,切实承担城市管理转型之责。

(责任编辑:武晓娟)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