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可以求表扬,受助者也不该沉默

2016年02月19日 07:35   来源:红网   慕容婷婷

  求求你,表扬我……2月16日,新文化报96618热线电话接到了一位张姓男子的电话,在电话中,他将自己多年来做的好事说了出来,希望新文化报能够报道出来。(2月18日《新文化报》)

  求表扬的人是长春好人张金彪,多年来坚持做好事,仅捐资助学就花了近20万元。做好事求表扬,张金彪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2008年,清洁工廖光明救助生病妇女,就曾提出想上报纸;2010年,82岁的老伯救落水大妈,就要求被救者找媒体宣传;2014年,河南小伙拾金不昧,曾自制锦旗求媒体表扬……无一例外,都曾引起舆论广泛争议。

  争议的焦点自然是做好事该不该高调求表扬。在传统的道德价值观里,道德应该是完美的,做好事就应该不留名,不图利。做好事还要求表扬,无疑使做好事的初衷掺杂了功利色彩,完美的道德也就因此有了瑕疵。而实际上,不管有没有被表扬,做了好事的实际结果都不可能被改变,救人一命还是救人一命,拾金不昧还是拾金不昧,贫困者还是改善了生活,效果并没有变。做好事不留名固然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操,做好事求表扬也不会因此而卑下。更何况,现实社会中,遇事旁观的人比做好事求表扬的人多得多了,两相比较,到底哪个更高尚呢?

  和做好事求表扬的人相比,笔者认为更应该反思的是受助者。有做好事的人就又“被”做好事的人,做好事的,可以不求回报,但不代表受助的人可以不知感恩。但现实中,不知感恩者却不在少数,有多少人被人让座一言不发?有多少受助学生毕业后音讯全无?有多少倒地者被扶反倒讹人?

  有人说,最高明的资助,是让受助者自己不知道自己在受助,而不是在接受救助后感恩戴德。也有人说,受助者的隐私和自尊心不应该因受助而遭到伤害。从资助者的角度来讲,这都没错,但是,从受助者的角度呢?“赠人玫瑰”,固然“手有余香”,接下玫瑰的人难道就可以因为赠者“手有余香”而心安理得,忘记感恩吗?当然不能。有困难,接受帮助,心怀感恩,不但不会影响成长,反而能让能让内心更强大,更阳光。所以,做好事求表扬这没有错,而接受帮助的人,何妨站出来发声,让感恩不再沉默呢?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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