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2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草案)》(以下称条例)。条例规定全国社保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等资金构成,用于补充和调剂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保险等社保支出,并明确了基金投资运营和监督、风险管理等制度。
因为社保基金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更直接关乎我国超过2亿老人的养老问题,自2014年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关于社保基金如何保值增值这个话题,就一直保持着一定的热度。一些具体的措施和政策,也引发了不小的争议。但是,面对越来越大的养老压力,规范全国社保基金的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这一点早已在全社会范围内达成共识。
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早在1999年,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就占到了总人口的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在那时就已进入老龄化阶段。同时,在老龄化速度上,我国也是世界上最快的国家之一。这一点也已经越来越明显地体现到了社保基金的财务数据上,2015年11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对外发布的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社保基金17.2%的支出增幅明显高于12.4%的收入增幅,支出压力不容忽视。
因此,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想尽一切办法让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则是当下以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各相关政府部门必须要考虑并解决的问题,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有效应对养老以及各种社会压力。具体来说,条例中至少明确了以下几种可以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具体方法。
首先是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从某个角度而论,社保也是一种税收,而各项社保基金的发放,也和税收及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没有二致。因此,拿中央财政预算划拨到社保基金之中,是公共财政公共性的最基本体现。这一点,也深受广大公众所喜欢并点赞。
其次是国有资本划拨。从名义上讲,国有企业的资产归企业所有,但是全体国人才是所有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国有资本的最基本属性也在于它的公共性。而政府财政收入之中,也有相当的比例来源于国有企业的利润。因此,国有资本划拨入社保基金之中,在本质上和财政划拨没有本质区别。近年以来,我国多个省份也有了国有企业的利润划入到社保基金之中的案例。这一点,也是广大公众所乐见的。
最后,关于基金投资收益尤其是投入股市的做法,是颇受争议的内容。但是,随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在去年8月份发布,以及去年有多个地方开始了养老金入市的试点,加上公众加深了对“风险可控”、“多种投资方式”、“只是部分投资”等知识的了解,把社保基金拿出来进行投资理财已经被广大国人所接受。
需要明确的是,社保基金只有实现保值增值,才能有效应对CPI的上涨以及老龄化速度的加快。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草案)》就是一个确保我国社保基金更加安全、风险更加可控、收益更大的管理制度。相信在此制度的框架内,我们的社保基金越来越值钱,公众的福利能得到越来越好的保障。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