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对象”,何时休?

2016年02月05日 06:57   来源:红网   班志斌

  假扮女友,应付父母,参加聚会,陪见朋友,不陪睡,不接吻,不陪酒……临近春节,租女友的广告在网络上肆意流传。1200元一天,有“原则”,不陪睡、不接吻,出租自己仿佛也成了一个新兴职业。

  租对象,回家过年,可能是为了应对父母的逼婚,也可能是想推掉各种相亲,或者是避开七大姑八大姨的“轮番轰炸”。不论出于何种原因,都必须知道租对象,有百害而无一利。

  人不是商品,不可以租赁。打着租对象之名,行卖淫嫖娼之实,就更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了。当然,也有的人出租自己,有严格“职业底线”,只是哄雇主父母开心,并不做出格的事。有原则的出租自己,看似是合法的雇佣关系,一方出钱,一方演戏。其实,有巨大的风险。一些女孩在出租自己的时候,不仅没有拿到钱,有的还被强奸、被杀害。男生被租来的“女友”敲诈的案件也常有发生。建立在欺骗的基础上,又没有相关法律的保护,这种租赁关系极为脆弱。

  大龄单身,父母自然着急。但租对象绝对算不上善意的谎言,而是一种彻底的欺骗。租对象哄父母开心,不是尽孝,而是饮鸩止渴。用“假”对象,伤了父母的“真”关心。父母盛情款待家里的“新成员”,给了厚重的见面礼,忙活半天,还是一场空。新闻中,也有靠租对象促成姻缘的故事。且不论新闻的真实性,但感情要真实、纯洁,靠金钱交易得来的是“假对象”,与“假对象”找到“真爱”,一定是小概率事件。

  租对象过年,还是家里逼得太急。在校读书时间延长、生活成本增加、工作忙、交际面窄……各种因素综合导致大龄未婚青年增多。青年人的婚姻观念也与时俱进,越来越多人认同先立业再成家的理念,觉得晚点结婚也没什么。不过,父母依旧用传统观念来审视现在的年轻人的婚姻状况,出现矛盾也就不足为奇了。

  中国古代的婚姻讲究明媒正娶,媒人至关重要。人们爱当红娘月老,不要说家里的亲戚,哪怕是单位新来的年轻人,也会打听一下有没有对象,热心地想帮忙介绍对象。而在西方社会,婚姻状况是一个人的隐私,一般不打听。如今,中国的年轻人也渐渐反感亲朋好友无休止的询问。随着陌陌、微信等社交软件以及婚恋网站的兴起,年轻人更愿意用网络寻找另一半,对父母安排的相亲也越来越“不感冒”。

  可怜天下父母心,把问题都怪罪到父母的逼婚上显然不合适,让单身青年找到自己的另一半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婚恋机构大多重盈利轻效果,所以才会出现“租对象”这样的业务。要是单身员工成天忙工作,没时间、没机会和异性交往,长此以往,工作也没法安心。用人单位应多和兄弟单位联合开展相亲交友活动,搭建一个自由、轻松的相亲交友平台。用人单位把解决员工终身大事当成一种福利,让员工感到温暖,也可以增加员工对单位的忠诚度,提高工作效率。单位帮助员工解决终身大事,是两好合一好的双赢之举,何乐而不为呢?

  “租对象”,从最初的骇人听闻到现在的见怪不怪,引起人们争议,引发人们反思,更重要的是把大龄剩男剩女的这一社会问题推到了人们面前。用传统的婚恋观限制现代年轻人的婚姻问题,产生了“租对象”这种怪象。社会在改革,婚恋观也在改变,单位、家庭、大龄男女和婚恋机构应形成“合力”,多管齐下动脑筋,想办法,用创新办法解决剩男剩女这一社会问题,“租对象”这种怪现象,自然就会远离我们的生活!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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