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海地铁“咆哮女”真的无计可施?

2016年02月01日 13:28   来源:东方网   赵志轩

  前段时间上海地铁上出了个“凤爪女”,昨天,杭州地铁也有一个“咆哮女”火了!网友@Wyyyyey在微博上传了一段地铁2号线的视频:一位身穿红色外套的女子在座位上大声打电话,有乘客善意提醒打电话小声点,结果女子语出惊人:“我就是没道德,我伤害谁了我负责!”有乘客说“我受到伤害了”,没想到女子说,那去医院打出证明啊,然后打110解决。言辞很嚣张,而且女子在视频中表示她就是吃法律饭的,年薪不低,比谁都懂法律!(1月29日《钱江晚报》)

  这个自称吃法律饭的地铁“咆哮女”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并对劝阻她的人公然谩骂和侮辱,当公众质疑她的素质和恶劣行为时,她竟然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架势,进行一一还击。那么,公众不禁要问,这个地铁“咆哮女”明明有错在先,缘何还如此嚣张呢?笔者不得不说,这个地铁“咆哮女”之所以如此无法无天、目无王法敢和公众叫板。一方面固然与这个地铁“咆哮女”的个人素质令人不敢恭维有关,但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对此类危害公共利益和权益的人,缺乏必要的惩戒措施和惩戒力度不够息息相关。

  很显然,这个地铁“咆哮女”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大声打电话的噪声,已经严重侵害到其他乘客的权益,但无论是其他乘客,还是地铁安全员,在对其行为劝说无效的情况下,通常不但无计可施,反而还可能因此而遭到人身攻击。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状况,就在于对这类素质低下的地铁“咆哮女”严重缺乏相关的惩戒措施和依据。虽然,杭州地铁《乘客守则》明确有规定,乘坐地铁时应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不得在车厢里大声喧哗。文明乘车需要乘客的配合,请大家文明出行。但这只是倡导性的提议,不仅缺乏对违规者的惩戒规定,又缺乏执法主体的严格落实。

  如此一来,对这类缺乏自省和自律精神,又毫无公德可言的地铁“咆哮女”。很显然,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警示和威慑力。那么,在此背景下,地铁“咆哮女”敢在公众场合大声喧哗,甚至对劝阻者进行人身攻击和辱骂,还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呢?这样说来,我们对地铁“咆哮女”如此横行跋扈践踏和挑衅公众权益的行为,是不是就无计可施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其实,为了规范地铁乘车行为,维护大多数乘客的权益,地铁系统完全有必要像飞机、火车等其他运输工具一样。依据相关规定引入“征信系统”。对那些在乘车过程中,公然在地铁内大声喧哗、谩骂等不服从有关管理规定、严重违反乘车秩序的人实施“重拳惩戒”——将其记入诚信档案,纳入诚信黑名单;就可能抹黑其信用记录,而影响诚信信誉,日后的信用贷款、房货、出门乘车、甚至经商、工作等方方面都将受到影响。除此之外,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在这方面,一些地方或许该借鉴香港等地经验:在香港公共场所,高声喧哗属于违法行为,轻则处以2000元罚款并监禁10天。在美国日本,不仅罚款,严重者更要拘役、服刑。如此一来,必将会对类似于地铁“咆哮女”的泼妇和无赖,产生最够的约束和震慑。那么,其“咆哮”的行为,也自然会偃旗息鼓、有所收敛。难道不是吗?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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