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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纸媒、广播、电视、网络频频发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好声音”,为广大群众关注、了解两会打开了通道。1月26日《新民晚报》用两个整版,围绕“第三方测评机构也需有人监管”和“拓展公积金适用范围用于养老”主题,分上下篇,刊出今年上海两会期间民主党派提案亮点,令人耳目一新。在我的记忆里,纸媒以如此大的篇幅刊登提案,尚属开先河,期盼继续光大,范围也不止是民主党派。
按照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委员应该“在本界别中有代表性,有社会影响和参政议政能力”。既然政协委员要“有代表性”,那么,他就得代表本界别发出自己的声音(提案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声音的物化);既然政协委员要“有社会影响”,那么,他就得以自己的声音和提案对社会产生影响力;既然政协委员必须具备“参政议政能力”,那么,他的声音尤其是其提案(无论是个人提案还是联名提案)就得体现这种参政议政的能力。甚或说,提案乃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一种载体。近年来,公众和媒体诟病“雷人提案”、抨击某些政协委员多年“零提案”,这并非质疑其“代表性”,也不是低视其“社会影响”,而是以其“参政议政能力”作为考量的标准。
在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政治信息量的全然公开,公民知情权的渐然扩大,这是一种良性发展的趋势。让两会外的公众尽多、尽快地了解两会内的实况,关涉公众知情权。倘若将凝聚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智慧和能力的提案仅限于内部展示,那么,公众便无从知晓政协委员们在关注什么问题,是如何从参政议政的视角来提供解决的方案,他们是否代表本界别的利益在进行何种博弈。公开政协委员的提案,从根本上说,是扩大了公民知情权的外延。
就政协会议而言,公众的知情权不仅仅在于了解政协委员们“举手”、“拍手”的情形,因为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是“民主监督”,即:监督行政和司法权力的行使,公众最为希冀了解的是政协委员们是如何进行这方面的实质性监督。政协委员们的提案虽说有不少是反映社会热点话题,但从本质上说,那些涉及建章立制、革故鼎新等重大事项的提案都是彰显出政协实施民主监督的功效。政协委员提案的公开,至少能让公众实然了解这方面的政治信息和民主走向。
这政治生活中,提案的内容向社会公开,自不必说是壮大了政协委员的“声威”。从另一个层面说,公众一旦有了这方面的知情权,他们就会从实际出发,看出现有提案依然有改进的空间,为进一步完善提案创造有利条件。恰如有识人士所言:“提案公开利于倾听民意、反映民声”。
据正在举行的上海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称:2015年上海市政协900余件提案中近八成已获解决或采纳,超过50%提案向社会公开;未来还将逐步推进提案与办理复文同步向社会公开。这对有效维护和保障公民知情权而言,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