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冬季,全国32个主要城市职位平均薪酬6070元,北京以9227元稳居首位,其次为上海(8664元)和深圳(7728元),杭州以7097元的月薪超过传统的一线城市广州,排名第四。(1月20日澎湃新闻网)
每当公布平均工资的时候,有首打油诗总是十分贴切,“张家有财一千万,九个邻居穷光蛋,平均起来算一算,个个都是张百万”。面对2015年全国32个主要城市职位平均薪酬,不知又有多少人在叹息“又拖后腿了”。虽然不必怀疑这组统计数据的来源,但大多数人“被平均”是毋容置疑的。我有个朋友的儿子的收入,就是平均给10个身无分文的,也已经接近上海的平均月薪。但看看周围更多的人2000多元一个月的,也忙得不见人影。如果谁家的孩子能赶上8664元的平均收入水平,可能在聚会的饭桌上,就听他一个人吹了。笔者就在上海。
我相信上海达到了8664元职位平均薪酬。然而,有关部门每年公布平均工资是不是合适?如果8664元才达到平均薪酬,才算是在工作,那么,更多的一天忙到晚,每月两千多元,三四千元的,简直像在发“羊癫疯”了。你“张家有财一千万”,非得拉上“九个邻居穷光蛋”来搞平均,难道想推出一个“百万小区”?
要说这样做的激励作用,就上海的8664元职位平均薪酬,在高收入群体看来,对此也可能嗤之以鼻;要说由此带来的打击,可能倒是一大片的。那么,年年公布平均工资,意义何在?
从情理上来说,对某些迫于无奈的现实局面,也是应该有所忌讳的。就如儿子考入了公务员的人家,就不必在儿子还失业的邻居面前经常提起。这既是对邻居家的打击,也会影响邻里关系。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从公理上讲,既然作为工资的统计数据,也不能局限于平均数。如果要体现相关城市的真实收入水平,必须反映多数人的工资状况,应该公布的数据是中位数,才能反映社会的一般状况;或者公布众数,把不同数额的工资划分为一个个区间,看看哪个区间里的劳动者数量最多,就能反映普遍的工资状况。这是统计的价值。
其实,早在2009年,国家统计局有关官员就已经承认只公布平均工资有所不妥,“我们统计中的最大的问题也就是现在我们平均工资的数不能够反映出差异……一个普遍的大家的感受就是,平均工资掩盖了工资分配中的比较大的差异,或者说是不平等。”那么,为何每年总会拿平均工资来吸引人们的眼球,刺激一部分的神经?
相关报道中的另一个信息,或许能说明这个问题。“在刚刚到来的2016年,调查显示中国有60%的雇主计划涨薪超过6%,而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在日本63%的雇主计划涨薪不超过3%,中国香港、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等地大部分的雇主计划涨薪3%至6%之间。”这次不是与国际接轨,而是与国际比较了——在2015年平均工资明显提高的基础上,2016年还有旺盛的涨势,势头已经超过了让国人羡慕的国家和地区。回过头来看平均工资,这就不是一个简单的统计数据,而是一张国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喜报”。
然而,对工资收入的统计,无论从对工资水平及分布、就业情况和人口特征提供全面数据的意义上,或者以“短板效应”衡量总体发展现状,以“平均”论收入是毫无“水平”的。特别在社会阶层固化,贫富二级分化日趋严重的社会现实下,如果以平均工资的提高来说明社会的进步,那么,所导致的盲目乐观可能会影响相关政策的调整和完善。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