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广东江门市政协十二届五次全会就要正式开幕。1月18日,在该市政协委员报到现场,记者在询问现场工作人员时获悉,曾志伟已确认辞职,不再担任江门市政协常委。(1月19日《南方都市报》)
这一消息算不上突兀。作为江门政协委员中仅有的艺人“明星”委员,曾志伟自2011年1月,在江门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当选为江门政协常委后便再也没有现身过江门两会。如此常年“缺席”政协会议,舆论对其履职状态已早有诟病,“请辞”不过是一种必然的结果。事实上,去年两会期间,曾志伟就对外透露已向江门政协请辞。
作为明星委员,常年缺席两会,不见提案不见人,其实已经堪称是“失职”和“不作为”,而不能以娱乐心态来视之。但曾志伟在连续多年缺席会议后才选择主动请辞这一细节或说明,对于这样一种政协委员“不作为”现象,其硬性的规范机制显然是阙如的。
以曾志伟为例,其缺席江门政协会议,据说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同时担任了广州市政协委员,因两地开会时间经常撞期,所以只能“顾其一”。就此而言,从现实出发,这可能就不只是曾志伟个人的原因。因为如此同时“身兼”多地政协委员的现象,在一开始或就增大了委员履职“空缺”的可能性。那么,在政协委员遴选环节上是否就应该首先避免出现这种“双城委员”?
而一名委员自当选后,就看不到“人影”,于四年后才“被迫”以请辞的方式来为此划上句号,更说明对于委员们履职状况的动态监督存在问题。要知道,这样的委员用“花瓶”来形容都不算为过,早就应该根据现实情况采取一定的约束机制。而在2006年,广东省政协曾拿“不作为”的政协委员开刀,以“辞职”方式撤销了奥运会跳水冠军孙淑伟、胡佳的省政协委员职务。但这仍属于一种非常态的治理手段,并非统一的制度要求。针对这一情况,各方也早就呼吁完善委员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不过迟至今天仍未成形。
应该说,明星委员本身并无“原罪”。他们作为某个领域的一线代表,往往对行业发展有着高价值的认知和经验,一些明星委员的良好履职状态也确实树立了标杆。但也要考虑到这些委员的实际履职状况,不能予以特殊对待。甚至是,无论在遴选和履职规范上,有关方面还要必要防止“追星”的心态,对明星委员产生“偏爱”,认为只要挂个名即可,而对其履职状况听之任之。
当然,部分明星委员的“摆设化”,或许只是一些委员履职状况不佳的一个比较突出的例子。其它有关未履行请假程序或请假未获批准但不参加会议的,甚至好包括迟到、早退、中途离场等现象,都属于不正常的履职风气,这些都需要强化对于委员履职状况的评价与监督,并从完善遴选和退出机制上入手,提升委员们的履职、提案质量,并让有“花瓶”之嫌的委员及早退出,而不是只能等待对方主动请辞。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