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购买校服的决定权还给家长

2016年01月14日 14:24   来源:扬子晚报   朱忠保

  学生购买一套百元左右的校服,竟被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班主任联合吃掉十多元的“回扣”。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校服腐败利益链条在当地存在十数年。

  多年来,校服“质量差,价格贵”一直是学生及家长投诉的热点。尽管各地教育部门声称无人从中盘剥学生的校服,无人从中收取回扣。但每一次有关校服的腐败曝光,都一次次让教育部门的“无人收取回扣”自打嘴巴,诸多腐败分子寄生在校服利益链上,加重了家长的负担,成了滋生腐败的土壤。每个学生的校服一般都在4套以上,花费在千元左右,这其中该有多少回扣进了腐败分子的腰包?

  当地已查出2012年至2015年期间,共有768名教职员工收受提成,累计收缴违规资金42.65万元。咸丰县纪委副书记徐子轩说,在咸丰县部分地方,卖中小学生一套校服,班主任和学校要分别提成5元,教育站或中心学校还要提成2元。这些地方的学生,在每年被要求购买一套80元至120元的校服时,要被层层盘剥走12元。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校服并非学生上学的必需品。2015年7月,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针对当前校服管理工作中学生及家长参与度低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校服的生产和采购均应执行国标,学生可以自愿购买校服,也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意见》要求,规范校服采购秩序,提高教师、家长、学生民主参与程度,构建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然而,尽管教育部规定要把是否购买校服的决定权还给学生和家长,但现实却是学生“被自愿”,表面是可以自愿,实际上却是不穿校服进不了学校,学生被迫“自愿”购买校服,而价格与质量的监督,家长又无话语权,是否购买更无决定权,学生和家长完全成为腐败分子砧板上的肉,只能任其宰割。

  既然校服成为腐败分子砧板上的肉,成了他们谋取私利的利益链,因此应该把是否购买校服的决定权还给家长,谁要是强迫学生必须穿校服才能进学校,就从严查处谁,校服生产利益链上才不能寄生腐败分子,才能减少校服上的腐败。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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