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日,本报曾报道《12万元救援拖车费难住车祸司机》,一位司机驾驶货车于10月23日在杏石口路与另外一辆货车相撞,后在交警的协调下,从一家救援公司叫了拖车救援。两车共花费了12.87万元,司机王允礼坦言“交不起”。经过两个多月,北京青年报记者再次采访了司机王允礼,他说,在历经两个月的努力后,12.87万元的拖车费依旧无解。(1月4日北京青年报)
第一次车祸,是真正的车祸;第二次车祸,是天价拖车费,大货车是王允礼在两年前花37万元买的,贷款20万元,如今还需要支付每个月4000余元的车贷。这12.87万元拖车费,足以让这个家庭破产了,这是“二次车祸”。
按说,公民遇到车祸了,不管是管理部门,还是社会托运公司,都应该充满同情,应该雪中送炭,帮助公民走出车祸阴影,尽快摆脱灾难伤害,这才是和谐的秩序,文明的管理,温暖的服务。但是,我们公民遭遇的却是冷漠,却是趁灾打劫。
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有关拖车救援的费用,北京还没有政府指导价,而他们的出价,是按照车使用率费用、车磨损的费用、辅助设备的费用、人工工资等计算出来的。那么,这样的计算有依据吗?是不是应该公开,应该透明,应该阳光啊,总不能让我们糊里糊涂吧?
海淀交通支队的工作人员说“最后永君救援那边的一个人说25000元就可以了,”“那边一个领导告诉他,可以提车了”,但是,公民最终还是没有提成,我们不得不胡思乱想啊,为何你们的话这次失灵了呢?难道惩罚我们老百姓的时候非常灵,到了保护我们老百姓权益的时候就不灵了?难道你们和托运公司有什么“默契”?
在2011年3月,曾有媒体报道过“永君救援公司”所谓“天价拖车费”的问题;在2013年又有媒体报道过类似的事件;2015年,就在他出事的前两个月,有一个运煤的王先生也曾发生交通事故,被永君顺达汽车救援有限公司派车救援后,索要了9万多元的救援费,媒体报道称,当时也发生了争执。那个同样姓王的先生,最后交了9万多元的救援费将车拖走。这个托运公司狮子大开口,如此“肆无忌惮”向老百姓割肉,而且,还很成功,舆论曝光都不怕,难道吃了豹子胆?
天价拖车费,哪里是拖车的费用,简直就是要把“车祸家庭”拖垮的费用,一次车祸是意外,“二次车祸”是“意内”,为什么我们就不能避免呢?习主席在新年贺词中说,要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天价拖车费就是不公平正义的产物,我们的相关管理者应该让其消失了。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