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窗口不宜有“下三路”的医疗广告

2015年12月30日 07:17   来源:长江日报   黄士多

  前两天电视台新闻栏目曝光我市部分路名指示牌下醒目地张贴治疗皮肤病、妇科疾病的广告,着实让人惊诧不已。虽然节目中有关部门解释这些广告是用于解决路名牌制作费用的,而且马上到期。但这些路名牌作为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城市文明的窗口,给公众造成的冲击却远不是些许广告费所能弥补的。

  这些医疗专科应该都是社会需要的,但如此张扬的广告招摇过市,却让人觉得很难直视,它不仅冲击视觉,而且冲击心理。这方面的疾病属于“难言之隐”,普遍被视为隐私,路名牌上张贴着这种专攻“下三路”的医疗广告,每日在城市的通衢大街边展示,让路人感觉好不了。相信有此观感的绝不只我一人,如果我去别的城市看到这般情形,对那个城市的印象肯定也好不到哪里去。

  应该说,近几年我市争创文明城市,城市形象和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记得前些年还有更不堪的,在我供职单位不远处纵向与横向两条大道交叉路口处的楼房上,曾经有一块非常醒目的治疗性病的广告牌,每个人从那儿经过,眼睛都不由自主会被“梅毒、淋病”牵过去。有一次我们组织全国媒体的老总来我市参加宣传活动,一位熟悉的媒体老总到了附近找不到路,跟我打电话说自己就在一块性病大广告牌的交叉路口,听得我脸上火辣辣的。

  这样的广告让我想起一个词:“卖相”。城市大马路边、楼房或公交车上张挂这样的广告牌,不外乎挣俩广告费。路名牌是城市的“文明窗口”,当然也是城市实力的展示,我们都知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在“窗口”做这种“下三路”广告,明显是饥不择食,“卖相”显得这样恶形恶状,为了挣钱而把城市形象撇到一边,显得物质和精神上都未达到文明的程度。

  在我们城市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电视问政时期,电视台将这些不文明的现象播放,无疑是一种正能量,说明很多人看不惯,这就是社会文明的群众基础。今年,我们城市历史上首次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但我深知,在城市的许多角落,文明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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