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的人最该怕谁

2015年12月24日 07:09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袁云才

  碰瓷,即故意摔倒或摔碎物品,谎称被碰撞而索赔,是街头敲诈的一种惯常手法。碰瓷的人最该怕谁?从逻辑上说,当然是最怕警察。可在南京却出了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儿。据《扬子晚报》昨日报道,一名女子近日居然在南京市六合区公安局门口对警车碰瓷,并向民警提出给点钱私了。民警指着公安局门口监控说“全程记录在里面”,那女子赶紧爬起来拍拍灰尘就跑了。

  碰瓷居然碰到警察身上,料想这名女子是碰遍街头再也找不到“新米”下锅,只好“饥不择食”了。其胆子之大,实在令人惊讶。可令人不解的是,面对如此明目张胆的碰瓷,当事民警在摆出事实“吓退”之后,为何不较真将碰瓷者带进派出所处理?

  若是普通百姓,虚惊一场后如此“见好就收”倒也可理解。但警察肩扛着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和义务,即便“碰瓷”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看到了也应主动出击!虽说那女子碰瓷未遂,但起码也应带进所里问明底细,调查其有无碰瓷敲诈得逞的前事。再不济也应批评教育一顿,怎能任其“拍拍灰尘就跑了”呢?那岂不是纵容碰瓷行为么?

  与碰瓷者较真,或许当事民警会惹上一些麻烦,比如对方无理哭闹、胡搅蛮缠等,让人有点闹心。可是若能以一查到底的姿态和看得见的打击成果来震慑“碰瓷党”,则惹这样的“麻烦”是很值得的。否则,老鼠连猫都不怕了,甚至骑在猫脖子上挠痒痒玩儿,还会怕谁呢?近期媒体报道各地碰瓷“奇葩”迭出,有自己敲断锁骨去碰瓷的,有离车七八米慢悠悠倒下,爬起来又躺到车前的……种种“奇葩”的绽放,无一不是因为司法追究的力度太软。要让“碰瓷党”对法律心生敬畏,最关键的还是需要敢于、善于、甘于较真的角儿。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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