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物价局近日对2016年春节期间三亚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行了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相关规定,春节期间三亚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原则上标准客房最高限价为每间每天5000元。除客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外,三亚价格主管部门还对旅游饭店自助餐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单独计价的旅游饭店自助餐,早餐价格不超过每位350元,中晚餐价格不超过每位500元。(12月13日中国广播网)
网上已经对这个“政府指导价”唏嘘不已。当然,不能将此看做“睡一晚5000元”,或者“吃顿早餐350元”。但是,三亚官方对春节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目的意义何在?具体来说,这是在限制旅游饭店客房的定价,还是游客的消费标准?
不难想象,三亚官方此举,也是在三亚旅游市场屡遭诟病的情况下,试图以政府指导价加以规范管理。实际上,采用“原则上”的“最高限价”,已经默认了当地旅游市场的乱象,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价格法》第三十条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这就是说,政府干预旅游服务价格的条件是: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如果旅游服务价格的涨幅在可控且游客能够承受的范围内,政府就没有必要干预。而且,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不能成为价格干预的主体。那么,三亚规定春节期间旅店客房价,是预计到当地春节旅游服务价格大涨或者有可能大涨的情况下,才伸出政府之“手”,唯此才符合《价格法》的相关规定。
然而,根据“原则上标准客房最高限价为每间每天5000元”,“早餐价格不超过每位350元,中晚餐价格不超过每位500元”的笼统表述,在国内普遍消费水平上,几乎看不出“限价”的意义。虽然对有条件异地避寒的消费群体,对这样的消费标准还能接受,但作为没有设定消费对象,没有标示消费档次的前提下,这样的限价在大多数游客看来,已经达到了令人咋舌的程度。而以“原则上”“标准房”作为定价尺度和服务标准,这个指导价无疑会变成“引导价”。
“原则上”的限价标准,极易让相关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向其靠拢;“标准房”的服务等级,几乎涵盖了所以游饭店客房的基本配置。如此的“限价”,只会使高档的旅游饭店客房价格“不高”,而一般的旅游饭店客房价格不低。而这样的限价标准,即使三亚的消费水平再高,也超出了大多数游客的消费能力。相反,有了这个政府指导价,当游客在享受不到货真价实的服务时维权无门。
尽管在规范旅游市场上,对价格的管理相对直观有效,但用一个“原则上”的最高限价,是很难适应市场现状的。这对普通消费者来说,将面临了“孬货”不便宜的可能,对高端消费者而言,也许享受不到上档次的服务。毋容置疑,春节期间旅游景点的所有商家,都想以各种手段获取暴利,如果政府给出了依据,那么,就可能直接按此“量身定做”了。
实际上,政府仅仅花大力气,用于对旅游服务价格的干预,还不如脚踏实地整治景区服务环境,畅通游客提供维权投诉的通道,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这才是政府应尽的职责。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