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公安部交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国共查获路怒引发的违法行为近1733万起,同比上升2.8%。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12月3日《京华时报》)
酒驾、毒驾、怒驾都是致人死命的危险因素,是道路交通的几大杀手,统计数据已经说明问题了。危险驾驶入刑,正是基于保护生命安全,完善以法治路法律法规的重大举措。以法律的震慑力和约束力,提高驾驶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最有效的,最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希望驾驶人员不要漠视。
有道是:危险驾驶已入刑,行车上路心宜平。遇事忍字要当先,胡乱斗气法不容。另有诗为证:危险驾驶是犯罪,戕害生命反社会。守法意识应增强,人的生命要敬畏。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