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公安部召开部党委会议和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的一大主题是解决全国无户籍人口的户口登记问题。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国约有1300万人口没有户口,俗称“黑户”,约占总人口的1%。
这还是人口普查的数据,而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真实数据肯定比这还要多。100个中国人里就有1个人没有户口,这是一个沉重的黑色符号。而在这冰冷的数字背后,又是一个个一言难尽的故事。
这里举一个我亲眼所见的事例。这事情就发生在我一个同学身上。由于婚后多年不育,抱养了一个女婴。当他去落户时,必须拿出各种我都说不全的证明。过了两年,他妻子怀孕了,生下一个男孩。但当他准备给两个小孩落户,才发现不仅领养的女孩落不了户,亲生的儿子还要被当作超生看待,否则也落户不了。按照相关法律,没有生育的夫妻领养小孩后,事后可再生育一个孩子,问题就出在其前提是“收养手续齐全”。于是,我这位同学就进入了“死循环”模式。最后,他只能缴纳社会抚养费,这才给小孩报上了户口。仅此一例,不难窥探现行领养法与户籍制度以及计划生育制度存在的弊端。依照中国宪法和法律的精神,按照户口登记条例,生在中国,同在一片天空下,原本就不该出现“黑户”。直接地说,哪怕是违反计划生育,也不能跟上户口捆绑在一起。只不过,国家根本大法虽然很美好,各地出台的政策却又是如此骨感。在一些地方,就相继出台过将计生与户籍挂钩的政策。据悉,人口普查统计的“黑户”中,约有6成以上属于超生人员。这是导致“黑户”的主要成因。
事实上,相关问题近年来社会各界已探讨良多,本不必多说。如今,摆在眼前的问题是,该如何解决历史与现实遗留的“黑户”问题,让每个中国人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特别是在当前全面放开二孩的背景下,这个问题显得尤为迫切。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在正在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明文作出规定,依法解决因违反计生造成的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对于那些因领养、弃婴、未婚生育等各种原因导致的无户籍人员,则应对现行法规政策进行清理,简化落户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或许有人会说,这对原来缴纳了社会抚养费的超生人员家庭,是否会构成新的不公。我并不这么看。否则,岂不是可以说,如今准备全面放开二孩,也是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不公?我们应当面向未来,面向美好的一面,而不能再瞻前顾后,牵扯不清。如果继续无视国家宪法和法律精神,实施弊端重重的政策,这等于是在阻碍社会的进步。公安部会议的基调,也在于切实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消除“黑户”现象,如今我们更需要的是下定一个决心。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