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路径。在“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任务十分紧迫。从根本上说,发展方式转变取决于发展理念更新。
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必须得到保障,但以政府为主导、粗放发展粮食生产的发展理念导致种地成本高、农产品价格高、农产品竞争力低和农业资源过度开发、化肥农药农膜过量使用、农业生态恶化等一系列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更新农业发展理念,转为以市场为主导,追求要素投入精准化、农业生产集约化。同时,不再依靠发放补贴消除农业弱质性的负面影响,而是从规模适度化、种子优质化、工艺标准化、作业精准化和技术体系化入手,提高农业的竞争力、农产品的安全性和资源利用的永续性;以职业农民为主体,从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提高生产效率、拓展农业功能入手增加农民收入,让职业农民过上体面的生活。
当然,市场不能解决所有“三农”问题,更新农业发展理念的另一方面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的责任主要包括: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守住水土资源红线;制定实施土地耕作强度和化学品投入标准,控制化肥农药等投入,守住生态红线和农产品安全底线。同时,还应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具有乘数效应、所有农户都能共享的公共品;加大生态建设投入,提高国家生态安全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我国是一个人均农业资源相对稀缺的人口大国,应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来实现农产品供需平衡,减轻国内农业资源和环境压力。
树立以市场为主导、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农业发展理念,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着力点就会更加清晰。一是发挥农地制度的积极影响。一个无效的农地制度是无法保障农业30多年稳定增长的。实践证明,我国农地制度是有效的,其积极影响可概括为三个较为容易:农户间的土地调换较为容易——我国蔬菜大棚整齐和规模化程度高于东亚其他经济体;土地流转较为容易——我国农地流转明显快于东亚其他经济体;农地连片耕作较为容易——我国农地连片耕作的推进快于东亚其他经济体。应利用好这三个较为容易,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地整理。二是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其中,一种比较好的方式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让留在农村的农户有条件扩大经营规模和进行土地整理,从而促进机械作业高效化和要素投入精准化,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三是培育职业农民。随着经济发展,超小规模农业走向衰败,客观上要求培育职业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职业农民是经营规模适度、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农民,厂商乐意同其合作,银行乐意为其贷款,保险公司乐意替其保险。一旦职业农民成为农业经营主体,市场化的营商环境就会形成。政府的责任是为职业农民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再具体到农业发展政策层面,也应体现以市场为主导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农业发展理念。比如,现行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其目标是通过化解农业风险保障农民收入不下降。这一政策在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但在发展新阶段,从优化资源配置和适应国际经贸规则的角度出发,政府在化解农业风险方面的责任应转向提供公共品,以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主要包括:构建农业技术研发和推广体系,农业气象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信息收集整理与分析发布体系,道路、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体系等。农民根据市场信号优化资源配置,追求收入最大化。这样,更利于把有作为的政府、有效率的市场和有自我发展能力的职业农民的作用都充分发挥出来。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