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何不与“商”为友

2015年11月16日 09:22   来源:人民日报   杨 暄

  前几天参加了某高科技公司的内部技术研讨会,进入会场发现,不仅有同行企业和专家学者,一排座位上还贴着“友商”二字。一问方知,这些都是围绕该技术的上下游企业,每当技术上有新突破,“友商”们都会来参加研讨,共同描绘商业前景。

  科研成果与产业链条无缝对接,已是高科技企业越来越熟稔的做法。在前不久举行的产业中国年会上,“技术商业化”就是中心话题之一。

  这是老话题,也是老大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企业与科研主体之间就是两张皮。一方,耻于谈钱,埋头科研;另一方,只顾赚钱,不顾技术。双方脱节严重,往来很少。如今,科研地位与日俱增,人们发愁的是,如何让这些成果走出实验室,不再“睡觉”,加速“解冻”。

  办法想了不少。今年8月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专门强调提高科研人员取得成果转化的收入比例。北京新规也强调,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70%及以上的比例,划归科研人员所有。

  哪里不活,就搞活哪里,此计不差。对症下药的手法,能够激发科研主体的积极性,让源头活水涌动。但也有人担心副作用,比如科学家会不会“不务正业”搞经营,会不会分散科研工作的注意力,等等。

  副作用不一定成真,但值得注意。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有,“友商”就是办法之一。当然,“友商”不是让科学家与商人交朋友,而是指与商业思维、商业模式为友,将技术商业化。

  这样做,至少有两个好处。

  分工更明确。商业讲究分工协作,科学家关注的是科研的前瞻性与创造性,企业家则关心新产品能否批量生产、性能是否稳定、成本是否低廉、是否满足市场需求。有人曾总结出技术商业化的五步:构想、育成、展示、推广、衍生。复杂的过程,就需要专业人做专业事,让科学家、企业家“各行其道”“各司其职”。

  变革更系统。要将技术商业化,得有行之有效的模式。商业模式是一个整体概念,组成部分之间有内在联系。任一环节的缺失、失衡、断裂,都会导致难以控制的风险。所以,我们不仅需要补齐短板,更要建起运转顺畅的商业平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

  互联网时代,从技术到商品的转化速度更快,对我们提出更高要求。换一个眼光、换一种角度,用商业思维重新打量熟悉已极的课题,或许能跳出窠臼,新开视界。

  横看成岭侧成峰,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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