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与异性开房“合衣而睡没发生关系”怎么认定?

2015年11月13日 07:55   来源:红网   朱少华

  黑龙江绥化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韩淼,近日被举报与异性宾馆开房。11月12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庆安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调查认定,韩淼与女同学在宾馆“合衣同床而睡,没有发生男女关系”,已对韩淼作出行政撤职处分。(11月12日《新京报》)

  很多事情不查不明白,一调查就清楚。但有些事情似乎稀里糊涂还能马马虎虎地过去,而一调查起来越调查越麻烦,越调查越让人不明白了。这个检察官和异性开房就是这样,上月27日,有人举报这位检察官在17日晚上与异性开房。这位当事检察官也没有否认,而检察院也当即对涉事检察官进行了停职调查。本来这事完全可以冷处理一下就过去了,但是现在进一步调查却让人不明白了。

  按照调查结果,庆安县人民检察院认定:检察官韩淼与女同学在宾馆“合衣同床而睡,没有发生男女关系”。看到这样的“认定”,真叫人啼笑皆非。这个“认定”到底是怎么“认定”的呢?韩检察官和那位女同学共处一室达9个小时,在这期间更没有人走进房间,所谓的“和衣而睡”“没发生关系”无非是来自韩某的“交代”。而话又说回来,如果真如“认定”的那样,他们是“合衣同床而睡,没有发生男女关系”。那也就是清清白白,啥事也没有。但既是如此,检察院又为何对韩淼作出行政撤职处分?

  还是在“开房门”初曝光时,韩检察官的夫人就出面辟谣,声明当晚房间是她所开的,而长发女子是她和韩淼的老同学,“我开房后在房间里等他们。”现在真相总算清楚了,原来房间不是她开,也不是她老公开。而是她老公让公安局治安大队的朋友,以治安大队“招待外地来的客人”名义开的。韩夫人所谓的自己开房、在房间里等他们,纯属他们夫妻为了干扰组织调查而撒的谎。那么既然都在撒谎,韩某在开房后9个小时的时间里,到底是怎么度过的,难道真如韩某说的“合衣同床而睡,没发生男女关系”?

  组织“认定”的经不起质疑,给韩某的处分更有点不清不楚。而韩某对这份不明不白的处分也未申诉,居然也就“认了”。这里面似乎又隐藏着什么痛楚,到底是因为什么?检察院知道,韩某本人更应该明白。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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