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税收服务助力经济振兴

2015年11月12日 10:05   来源:人民日报   张 捷

  加强纳税服务规范与税收征管规范的衔接,推进纳税服务和税收管理方式转变,努力实现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双减负”

  税收是衡量企业效益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宏观经济走势的重要晴雨表,合理完善税收政策、科学优化税收服务,是新常态下增强经济内生增长动力的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近期,经济增速放缓倒逼东北三省转型发展进入了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积极发挥税收职能、服务东北三省经济振兴,成为税务部门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2015年上半年,辽、吉、黑三省GDP增速分别为2.6%、6.1%和5.1%,处于全国低位,经济增速持续回落,引发广泛关注。东北三省经济疲软乏力,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创业活动不够活跃,新兴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亟须激发区域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带动经济整体繁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辽宁省在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也做了针对性工作部署。对税务部门而言,要继续落实好国家和地方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在科学减负和合理引导两方面下功夫,助力小微企业长好、长壮。

  从辽宁的实际情况看,小微企业发展水平与发达地区仍存在较大差距。税收服务要把重点放在“育苗”上,着力解决一些政策不到位、不给力的问题。比如,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技术改造、购买设备资产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影响了创业者更新设备、扩大投资的动力;投资者增加投资时如遇到亏损,缺乏完备的“亏损冲抵”或“亏损退税”的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意愿;小微企业用税后利润转增资本的投资,没有更好的税收优惠或鼓励措施,等等。面对这些问题,税务部门应当在符合税收制度原则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综合“减负”措施,为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创造宽松的税收环境。

  在理顺税收政策的同时,还需要创新纳税服务模式。2014年,全国税务系统全面实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当前,要依托“互联网+税务”,加快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纳税服务信息资源,使纳税人办税更加高效便捷。同时,加强纳税服务规范与税收征管规范的衔接,推进纳税服务和税收管理方式转变,努力实现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双减负”。

  改革是时代冲锋的号角,也是突破财税体制藩篱的根本路径。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财税体制直接关系治理现代化的大局。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实现事权合理配置、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将有效促进税收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完善现行税收制度过程中,特别是在“营改增”实施后,要进一步重视和研究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以保证地方财力有稳定、持续、可靠的来源,为一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税务部门担负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应以经济新常态为契机,站在全局高度和长远角度科学谋划,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做好各项税收服务工作,为经济振兴提供有力支持,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作者为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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