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不是简单地一放了之。商业银行和储户都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对市场变化的把握上,让改革发挥出最大的经济、社会双重效益,对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做好应对预案,将其降到最低程度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推进汇率和利率市场化”。紧接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近期,随着央行宣布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关键一步,利率管制基本放开。一时间,无论银行还是储户,都对改革报以很大热情:商业银行忙着连夜上调存款利率,据媒体调查,部分城商、农商行已将存款利率上调至超过基准利率的60%以上,最高上浮甚至达81.8%。大量储户忙着存款搬家,以存款10万元5年为例计算,不同银行间利息最高相差近5000元,让储户有足够的动力将存款从利率低的银行搬出,去享受更高的利息。
以市场化手段配置金融资源,商业银行可以更加独立地面对客户需求和竞争压力,储户则能从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多实惠,这应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但也要看到,改革固然有长远积极效应,但也可能对市场主体带来短期冲击。迎接利率市场化,仅凭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更应预判这项改革给整个行业发展的影响,理性应对改革后的市场变化。
从历史经验看,很多国家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出现了金融机构破产增加的情况。美国自1981年开始利率市场化改革,在社会经济状况没有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银行倒闭和救援数量迅速增加,直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才恢复常态。虽然造成这一状况的因素很多,但与利率放开的冲击确实有一定关系。此外,利率管制放开后,一些资产质量较差的机构为了获得“喘息”机会,不顾风险高息吸收存款,在自己“走钢丝”的同时,也给系统性金融安全带来威胁。
可见,利率市场化不是简单放开管制,而是涉及诸多方面的综合性工程。对于这项改革,在忙于计算能够获得多少存款、得到多少利息的同时,商业银行和储户应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对市场变化的把握上,做好功课、未雨绸缪;在积极迎接市场化挑战的同时,做好风险防控和经营规划,让改革发挥出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将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对商业银行来说,根据自己的资产情况和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利率市场化竞争,既有利于自身业务开拓,也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但积极竞争绝不等于恶性竞争,银行不能打着利率市场化之名,行恶意揽储之实,以高利率吸收存款,排斥其他银行业务。银行与普通的工商企业不同,其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经营”风险的市场主体,对储户资产负责应该是银行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必须抱着审慎的态度开展业务,量力而行,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对广大储户来说,应充分认识到,高收益永远伴随着高风险,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未来的存款信用不能再与国家信用画等号,一些经营不善、资产薄弱的银行,如果不加强自身风险控制,很有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倒下,给储户特别是大额储户的利益造成损害。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储户要以投资的心态看待储蓄行为,不能只盯着短期的利率高低,而要更加慎重地选择银行,对银行利率水平与风险承受能力有更充分的认识,通过分散投资、期限配置等方法规避可能的风险。
对管理层来说,利率市场化绝非一放了之。在“放”的同时,加强对社会正常融资成本的调控、维护银行间的正常经营秩序都须同步跟上。此外,不妨学学国外评级机构的做法,鼓励第三方机构及时跟踪各大商业银行经营状况,定期发布银行信用等级信息,为储户存款提供更多选择参考,为银行经营提供更多风险警示,逐步探索出监管、银行、储户之间良性互动的机制,推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金融业的安全健康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