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的文艺批评长什么样?

2015年11月05日 07:24   来源:光明日报   陈旭光

  在一个多媒介、全媒介或者说以互联网媒介为核心的互联网+时代,文艺批评的新变化也非常明显。批评的对象,批评表达的媒介、传播的方式都在发生巨变,那批评怎么办?批评的标准有变化吗?应该变化吗?批评何为?

  以电影为例,现在的电影处于一个与众多新媒体争夺受众的全媒介时代,处于一个面临互联网语境,必须考虑如何通过互联网宣传、众筹、粉丝营销的互联网+时代。全媒介语境导致电影传播和评价方式的多元化,电影批评的生态、形态、写作方式和传播方式、功能价值等也都在这个全媒介和互联网的时代发生着巨变。

  现在,批评不是单向发声,而是众声喧哗。观众不再是电视媒体时代“沉默的大多数”,而能够轻松地“用脚投票”,用“拇指发声”(点赞或点衰)。他们有自己的群落、部落,有自己的群主、偶像,而“水军”“自来水”现象的存在,都证明了网络影评不可小觑。以电影、影院为发端的公共文化空间变成了一个遍布各种媒介、众声喧哗的舆情空间。

  电影的网络批评也面临诸多问题,诸如情绪化、谩骂化的表达,水军的存在等等。这种情况下,我们的电影批评、文艺批评面临的问题和难题是,如何以文艺批评影响广大的读者观众网民,如何使我们专业批评工作者发出的声音能有回想、有共鸣?能否使批评真正起到让受众辨别影片优劣,推动电影产业的作用?

  我们要顺应、利用网络,保持批评文体的新意。批评与理论不一样,理论要严谨,批评要灵活生动。学院文艺评论工作者也应该适时写一些短小精悍、适宜于网络传播的文章,语言应该生动灵活,判断应该鲜明简明有力道,力图做到兼容和优化网络用语。

  就电影而言,新的综合的标准也许可以分为几个方面:第一是艺术美学标准:即叙事、故事、想象力、艺术品格等的保障;第二是现实美学标准,要求“接地气”,要有现实的依据和逻辑,当然不排除想象力;第三是技术美学标准,作为与科技发展密切相关的电影艺术,其技术应该合格;第四是适度的制片或票房的标准,票房一定程度上还是代表了观众的接受度,而电影作为一种文化产业,也要有投资与产出的基本考量,我们既不能唯票房,也不能完全不顾票房。

  在全新的互联网时代,在文艺批评的实践中,我们既应坚守基本原则和价值,又要与时俱进地把握新特点,固本开新、面向未来,力求电影批评在当下语境中保持开放的态势,力求电影批评保有鲜活的生命活力,继续发挥重要的时代影响力。

  (陈旭光,作者系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北大影视戏剧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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