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阳台禁晒衣服”:收走衣服别忘送来阳光

2015年11月04日 09:58   来源:中国江西网   郭元鹏

  近日,《广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区保护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文化旅游区内禁止在户外、阳台吊挂、晾晒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规定一出,引发了广大街坊热议,究竟衣物是否属于“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记者在旅游区内走访,发现几条主要路段均有市民在户外晾晒衣服的现象,而在内街内巷,这种情况更为普遍。有街坊就表示,因为条件所限,很多家庭需要在户外晾晒衣服。(11月3日《信息时报》)

  对于广州的新规定,很多市民在热议。纠结点无外乎衣服属不属于“有碍观瞻”的范围。有的人认为,不能一概而论,衣服是不同的,内衣和外衣能一样吗?禁止悬挂晾晒内衣可以理解,禁止悬挂所有衣服就不能接受。也有人认为,晒衣服恰恰是人间烟火的美景,没有了这样的场景倒是没有人间烟火气息了。

  在笔者看来,无论是内衣还是外衣,如果挂在景区里晾晒,的确无论如何都是不雅观的。一来,这破坏了景观的整体效果。二来,给游客的心情造成了影响。可以说广州的这个新规定不仅是需要的,而且是必须的。但是,规定没有错,不代表整个事件就都是对的。

  广州的文化旅游区并非是远离市区的景区,也不像山山水水那样的地方,能够远离市井百姓。百姓就和景区融合在一起。在这个景区里有很多小区,有很多道路,而且很多小区就是临街的。像教育路、中山五路、文明路、文德路、惠福东路以及北京路上都有很多生活小区。有生活小区就有人,有人就要生活,生活自然少不了要晾晒衣服、被褥。尽管说不让在阳台、在道路、在户外晾晒衣服是提高景区档次的需要,是显现文明程度的需要。不过,完全不让在这样的地方晾晒衣物也会给生活带来困难。

  衣服在哪里晾晒?尤其是到了冬天,不见太阳的衣物不仅穿着和使用不舒服,而且还很难晾晒干,而且依据科学知识来看,衣物就要常常见见太阳。由于居住方式的变革,都是楼房,没有院落,市民能够让衣物见见阳光的地方也只有阳台这样的地方了。

  规定虽好,关键要搞好后续服务。也就是说,让市民收起阳台、户外的衣物,不能同时收走他们的温暖阳光,还要送来更多的“阳光服务”。这让笔者想起了两则新闻。一则是河南某县在治理胡乱晾晒衣物不文明行为的时候,不是查处,而是鼓励小区为市民打造晒衣物场所。划定一个范围,专门让市民晾晒衣物。还有一则是珠海的,珠海有一个小区,为了解决阳台晒衣物的习惯,在小区的楼顶和小区广场规划了“晒衣物区”,安装了一批晒衣架,还人性化的提供了衣服撑子。这样一来,问题解决了。

  广州为了打造优美景区禁止在阳台等户外悬挂衣物的规定是好的,但是需要做的是搞好后继服务。让市民收走衣服,需要送来更多“服务阳光”。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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