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网曝“郑州市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警察深夜抓卖淫女”时,错抓商丘女民警王某母女俩,其间还殴打两人。当女民警要求查看文化路派出所民警证件,被告知“衣服就是证件”。(新华网6月6日)
“衣服就是证件”,这样的话肯定可以雷倒一大片人,或许也可算作民警的雷人语录了。
“衣服”如果都可以代表身份,那我们还要身份证、工作证之类证件何用?穿上制服就是警察了?以此类推,是否穿上白大褂就是医生,套上军车牌照的车就成了军车,假冒伪劣产品包上包装就成了合格产品……
如果警服就是身份标志,就是执法凭证,那么还给警察配发统一的警察证干什么?每名警察都有自己的身份证,在身份证之外再配一张警察证,就是供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出示的,有证不出示,配这个证件何用?现在社会上的假警察泛滥,他们也还都身着警服、佩有警衔标志,让老百姓防不胜防呢!
公安部明确表示,警察在着装执行公务时,如果民众有要求,警察应及时出示证件,以进一步确认身份。既然有规定,这文化路派出所的民警们为何还置若罔闻?用“衣服就是身份”搪塞当事人的背后凸显的是权力傲慢无礼。
毋庸置疑,在这几位民警的心里 ,实实在在的曲解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这份权力当作了身份、地位的象征。作为堂堂的人民警察,头顶的是国徽,手捧的是国家俸禄,对平民有绝对的话语权,为何要对你出示我的证件呢?你有资格过问我的证件吗?
警察在执行公务时拒绝出示证件,不仅仅是关系文明执法的问题,更暴露的是耍权力的傲慢。长此以往,则会在潜移默化之中忽视、进而漠视老百姓的基本权利,将会让他们淡化甚至模糊了对于执法规范性、严肃性的认识,任意执法、执法犯法便不可避免。
抓嫖抓成了女民警,不就是例证吗?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