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见到餐饮标准就“喷”?

2015年10月29日 10:53   来源:光明网   邓海建

  四川省质监局目前已制定了12项川菜的标准。除了经典菜肴烹饪和面点制作,目前对川菜的规范还包括了火锅调料底料、豆腐乳、豆豉、香肠调料、川式泡菜等10余项食料。就拿鱼香肉丝来说,原材料是切成二粗丝的猪肉和青笋,而“二粗丝的标准为长10厘米、宽0.3厘米、高0.3厘米”。(10月28日《成都商报》)

  可以预见的是,川菜标准一出,又是质疑吐槽一片。这就像刚刚热议过的扬州炒饭新标准一样,授牌与摘牌之间,容易给人无限遐想。这也难怪,按照新标考究下来,纵使烟花三月亲赴扬州,寻遍大街小巷,除非当地技术监督局“督造”,恐怕要想找一碗标准版扬州炒饭,也是千难万难。而今,川菜的鱼香肉丝又精确到“毫米级”,究竟是几个意思呢?

  吐槽的点,在于两个:一则,这些菜品,要不要标准?7月份的时候,重庆媒体报道称,女食客索赔大闹餐馆,就是因为鱼香肉丝里没有鱼味,因此拒不付款。老板无奈,只得110报警。这固然是个笑话,反过来也说明一点,在一些著名的菜品上,从市场交易考量,色香味与食材的关系,总有一个大概靠谱的“度”。不然,一碗豆腐也叫鱼香肉丝,总有点抢钱的意思。二则,谁来拟定这个标准?这是问题的关键。按照市场自洽的逻辑,这个标准应该是自发形成,或者顶多是行业协会出面成文的,而不应该是权力部门越俎代庖地闲操心。道理也不复杂,就像武侠片中江湖门派各有“规矩”,但历代朝廷一般不会出面修订或矫正一样。家务事,不插手,民间活力才能奔涌,寻租冲动才能遏止。

  不过,公权部门订立的餐饮标准,也不是动辄得咎的事。比如川菜标准,制作工艺规范只是“川菜标准”中的一部分,更多的标准集中于食品的卫生规范。厨房的设施、设备、工具必须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食品生产过程不得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存放应符合一定规格,食品的食盐等理化指标、大肠杆菌等卫生指标不得超标……涉及食品安全的卫生标准,是强制执行的,必须被监督与制约;而色香味上的工艺标准,不过是推荐标准,没有任何强制性。那么,从舆论关注来说,也要如实看到标准的全面与均衡,不能只把目光投注于制作工艺的推荐标准上,而对餐饮安全的卫生标准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这些年,在“旅游大国”的旗帜下,各地餐饮新标如雨后春笋。2013年,湖南省质监局发布38项湘菜地方标准,湘菜被“标准化”到一份辣椒炒肉中辣椒与肉的比例,毛氏红烧肉需要何种猪肉、切割大小为多少等。馒头标准、拉面标准、火锅标准……怕就怕本末倒置——不在安全底线上下功夫,而在本该百花齐放的制作工艺上立规矩。

其实,市场自有市场的标准,这是消费者用脚投票的选择;而权力作为该有权力作为的标准,这是公共治理的兜底责任。餐饮地方标准也不是不能搞,关键是,还得在安全与卫生上多绣花,至于“质地软糯”、“干香滋润”等细枝末节的色香味标准,还是交给这个行当去费心好了。(邓海建)

 

 

(责任编辑:年巍)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