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长沙曾女士在开福区万达广场逛街,一位女子上前与她攀谈,声称由帮明星做过头发的造型师免费设计发型,而且还是最后一个名额,这个说法让曾女士心动了,曾女士跟着店员来到了万达广场附近这家名为“Mr.rope”的美发店。可是说好了免费设计发型,但最终曾女士却花了将近四万元。(10月25日澎湃新闻)
事后,曾女士觉得事有蹊跷,前往交涉后对方退回了3.3万元,但剩下的5880元就不能退,对方称做这个发型就需要这么多钱,而且已经很便宜了。
类似天价宰客现象近年来颇为常见,闹得沸沸扬扬的青岛天价虾事件就不说了,前往南京江宁出差的北京市民王先生,在一家美发店遭遇了离奇的“天价点痘”,说好的免费体验却成了一颗痘59元,为脸上100多颗痘付了近一万元才得以脱身;深圳市民李先生到龙华新区一家美容店免费试用精油,随后却被收取了1600元,招牌上显示一滴精油98元,报警协商后店家退了800元……
天价宰客事件之所以频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规风险成本过低,即便遇上较真的消费者或者在相关部门介入处理后,大多退还款项了事,即使被罚款大多情况下相比巨额不法利益也无关痛痒,吊销营业执照同样可以改头换面继续如法炮制,这就使得极个别不法之徒有恃无恐,变本加厉欺蒙宰客。
按照我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法有关司法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显而易见,上述天价宰客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因此不能止于一般的行政处罚,更不能调解了之,而有必要祭出刑罚重拳,根据不同情节予以惩处。
(责任编辑: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