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煤气安全排查更需要"马前炮"

2015年10月12日 11:04   来源:东方网   陈祖灏

  10日11时50分许,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杨家巷一私人小餐馆发生液化气罐爆炸,瞬间引发大火。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截至目前事故造成17人死亡,没有新增人员伤亡。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情况,事故原因初步判定为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遇明火爆炸。(11月11日新华网)

  这是一起极为严重的煤气爆炸事故,不仅引发火灾烧毁财产,而且事故造成17人死亡,的确令国人感到震惊!

  据报道:目前,芜湖已成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称将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每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看到,由事发地的主管部门带头,开展一个轰轰烈烈的安全大排查活动。按理说,亡羊补牢不是不应该,因为圈里毕竟还有些羊,把羊圈补一补扎一扎,可以减少以后的损失。但这比起“马前炮”,仍是下策,搞得再好,那些无辜离世的生命再也无法死而复生,那些无辜受伤的群众不明不白蒙受痛苦。因此,在突击性安检中,可能会出现急功近利的苗头,难免使有些“马后炮”也流于形式,虎头蛇尾。如果不标本兼治狠抓落实,怎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也就是说,安全隐患的排查,安全设施的加强,安全人员的指定,或大都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但是不是落实到实处,那就不一定兑现了。有个别地方“马前炮”没有,只好用“马后炮”敷衍塞责,应付上级的批评和舆论的指责。当然“马后炮”也并非有弊无利,起码在惨痛的教训面前,吃一堑长一智,唤醒干群的安全责任意识。各部门协调深入基层检查,可以说比夸夸其谈是一个进步。当然,贵在把安检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而不是单纯为检查而检查,那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冶标不治本而已。

  煤气燃爆事故,世上并非罕见。但是仔细观察,你或就会发现,发达国家偏少,落后国家较多。从“发展中”到“发达”的差距,绝非什么GDP之类的几个经济数字那么简单,这里还有一段不短的路程要走。政府要尊重个体的生命价值,和谐社会要关重百姓的安危。只要每个人都有了做人的尊严,人的生命就值钱了,社会就会对人的生命格外重视。管理、监督部门顺如果不得力,百姓有权及时把其淘汰。这样的良性循环应是我们所追求的,这样的良性循环才可能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希望有关部门别让安全事故检验我们的认真度。我们一贯喜欢事后追责,然而,马后炮式的追责,哪里抵得上事前的认真安检?在开展的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中,一定要动真格“严”字当头取信于民。窃以为:对私人小餐馆用气不规范停供还不够,还要黄牌警告,严禁颤自购进黑市燃气,一经查获严厉处罚。对企业自查为主,政府部门抽查复查的结果如实报道。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公开曝光以效儆尤。同时,执法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取缔扰乱市场的伪劣产品产家,杜绝其后患。

  总而言之:事故之后组织安全大排查这种习惯性的方法,被人们戏称为“马后炮”。“马后炮”固然不可或缺,但有关单位为什么不能多放点“马前炮”呢?“马前炮”多了,还用得着手忙脚乱地放“马后炮”吗?

  隐患大排查,事关你我他。治标需治本,安全常态化。

(责任编辑:武晓娟)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大排查刚过怎么就大爆炸了    2015年08月24日
  • ·排查建筑隐患应拓宽举报途径    2015年07月06日
  • ·“裸官”只查不晒有何用?    2014年08月07日
  • ·裸官数据没必要藏着掖着    2014年08月07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