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黄金周假期,宰客闹剧似乎总不缺席,今次唱主角的是青岛的“天价虾”和丽江“酒托女”。
据报道,有南京和四川两拨游客到青岛旅游,在一家大排档就餐时先确认了每份大虾的价格为38元,岂料结账时老板却称是每只大虾的价格,结果一盘“蒜蓉大虾”竟要1500多元。
丽江则是一些酒托女打着“艳遇”幌子,通过微信加好友等方式,诱人到酒吧消费,几杯饮料和酒动辄数千元,等到游客大梦初醒,酒托女早不见踪影。
两出宰客闹剧迅速演变为网络热闻,不良商家也受到查处,只是,当地的公众形象已惨遭贬损。青岛和丽江均为旅游胜地,原本口碑尚可,但事件曝光后,有媒体揭出当地更多的宰客现象,网上各种版本的“神吐槽”更是尖酸辛辣,以至有论者称,数亿元打造出的“好客山东”品牌竟毁于一只大虾。
其实,类似“宰客新闻”已算不得新闻了,尤其在一些旅游旺地,宰客已由暗转明由潜规则变为公开化。如三亚的宰客,虽经多方治理,但“宰客文化”依然盛行,以至于近期当地竟成立了“旅游警察”专职整治。
旅游业是近年不少地方经济转型的重头戏,国人也多有“看看外面世界”的愿望,但此起彼伏的宰客现象无异于当头一盆冷水。而宰客现象背后暴露出的问题更令人齿寒。“天价虾事件”的受害者曾先后向物价部门和政务热线投诉,但答复是正在放假,没人办公,让其报警。而警察竟称“价格纠纷”不属其管,最后游客只得在警察“调解”下屈辱买单了事。
此事件中,虽然店家在菜单上做了手脚,有一定迷惑性,但其欺诈宰客的性质却是毋庸置疑的,否则,当地也不会在事后给予9万元的罚款。问题在于,假如没有媒体的报道,没有网络上的汹涌舆情,宰客的店老板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吗?
显然,正是当地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和失职,导致了宰客行为的肆无忌惮,尤其是当监管者在执法现场装糊涂,不仅不严厉处罚宰客者,反而当“和事佬”,无形中更纵容了不良商家。
宰客映射出一个地方的市场秩序混乱,其背后必然是监管的失职和缺位。对此,不仅要追究肇事者,更要对监管问责。同时,还需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如利用互联网构建旅游地的评星制度,让游客打分,凡有宰客等不良行为,都记录在案并公诸于世。当社会监督和市场监管两手都硬起来时,方可真正净化旅游环境,挤压宰客行为的空间。 (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