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新政,要求进一步降低住房公积金门槛,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简化手续,建立方便快捷的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各地要进一步采取公积金跨省、跨市异地支取使用的措施。
之前住房公积金异地难取,是导致很多流动人口不愿意缴存公积金的重要因素。很多外出打工的人,因为主客观的原因,不愿或者很难在打工地买房,一旦缴存公积金,用于租房的话提取手续烦琐,所以渐渐和单位形成“默契”,尽量少缴或者不缴公积金。现在推动异地支取使用,算是消除人们后顾之忧的明智做法。
不过正如一些业内专家所分析的,方向很美好,落实起来难度却不小。因为每个地方所上缴的公积金,是归当地公积金中心来管理,当地习惯享用的蛋糕,要划走的话,面临地方利益的调整。利益的考量,再加上系统对接等技术上的难题,会迎来或明或暗的抵触,尤其是那些打工人员较多的城市或省份。
实际上关于公积金异地互认,已经不是相关部门第一次提及。2014年10月9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就联合发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也陆续有一些省份推进省内异地互认,包括一些城市之间签订合约推动互认,但在经济水平差距较大的省份之间,要实行互认还存在相当的难度。
这一次的新通知,或许有助于公积金异地互认的步伐。从现实条件考虑,这可能更有利于那些在一线城市缴存,想回户籍所在的三四线城市买房的群体。中小城市的房价相对较低,在大城市缴存的公积金更能发挥作用。如果从影响楼市的角度说,这也意味着中小城市相对受益,怎么保证一线城市有推动异地互认的积极性,是接下来政策落实过程中需要考虑的。
因为“存易取难”等现象的存在,之前对公积金也有不少“劫贫济富”的争议,甚至有不少专家建议取消公积金制度。因为总体上,这一制度对很多短期买不起房的人来说,存在着隐形不公。是用自己的“积蓄”,在为他人做嫁衣。从这个意义来说,推动异地互认,是为了让尽可能多的人从公积金制度中受益,其进步的意义当然值得肯定。
异地互认可以说是公积金制度的一种调整和完善。过去因为很多人无法及时取到缴存的钱,使很多地方的公积金账户上存留了大量资金,从而也滋生腐败现象。前几年吉林通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党组书记被查出与下属涉挪用住房公积金11.25亿元,类似案例会影响更多人对公积金制度的认同感。尽管异地互认未必能完全解决公积金制度本身的很多问题,但至少是改革的一种努力。能否突破地方既得利益考量,会是接下来公众判断公积金制度走向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