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女踹小孩,“怒发冲冠”绝非“伤天害理”的借口

2015年09月18日 15:23   来源:人民网   姜雨桥

  前晚起,一段“江西上饶宝马女踢小孩”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显示,两辆车的车主起争执。拉扯中,一名身着黑色连衣裙的女子,将一位小孩踹倒在地,小孩满脸流血。据悉,踹小孩的女子为江西上饶银行工作人员周某某。昨天中午,上饶银行官微通报称,周某某被停职处理,事件正调查。(9月18日,现代快报现代快报)

  两车剐蹭产生纠纷,本来是小事一件,小矛盾可以调解,真生气了就大声吵出来也没什么丢人,谁没几次“急眼”的时候。但看吵架不占优势就猛踹对方的孩子,这就不是“小争执“那么简单了。让那么小的孩子无辜承受成年人的拳脚暴力,无论在肉体还是精神上,都有可能对其造成不可逆的终身伤害,如果孩子真受了伤,打人者还必须要承担刑事责任。

  女车主踹小孩事件在网络上被众人声讨,也是基于群众对幼年儿童的集体爱护心理,正如一位网友所说“这事让哪个当父母的看了能不心疼,被踹的要是自己家的孩子,跟对方拼命的心都有了!”要知道,在自媒体时代,公共场所没有隐私,任何人都要讲社会公德,如果网友的愤怒和群众的指责还不能使某些人有所忌惮的话,那其成为众矢之的便是自己种下的苦果自己咽了。

  在这件事上,还是要指责打人者的道德素质不高。不得不承认,显示一个人道德水平的最佳时机,就是在他生气和或是被误解的时候,“怒发冲冠”绝对不能成为个人失去道德干些“伤天害理”事情的借口。现代社会很复杂,生活节奏也不断加快,这都决定了在社会这个大机器的运行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摩擦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因为小的摩擦就将自己内心的“魔鬼”完全释放出来,最后因为小矛盾而产生大悲剧,这样的结果是任何人都不想看到的。

  当然话说回来,在更多的因“路怒”小事件而引发的社会大悲剧里,除了当事者道德素质参差不齐外,究其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当前社会经济虽然处在高速发展状态,但与之相适应的“文化规则”还没有形成。正如我国早已迈入汽车大国行列,而汽车文化却远远不如发达国家一样。像类似“车让车一帆风顺,人让人一生平安”的文明意识,如果只停留在宣传臆想的美好愿望中,那我们就不能指望类似的悲剧能够彻底绝迹。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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