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还有发力空间

2015年08月27日 06:5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匡贤明

  当前,我国正处于“三期叠加”的特殊阶段,既面临着长期以来积累的某些矛盾,也面临着新阶段出现的新问题。成功跨越“三期叠加”,取决于能否尽快推进增长动力从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也就是说,取决于能否全面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

  在这个进程中,权力运行的标准化成为影响全局的重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既有基础,又可以为进一步推进政府改革奠定重要基础。笔者最近在基层调研,有几点感受特别强烈。

  第一个感受是,地方政府在承接和下放行政权力,总体上能够做到“应简尽简,应放尽放”。简政放权后,互为前置的审批取消,办理事项的时间明显缩短。比如,地处中部的一家民营企业,有两个项目正好经历了简政放权前后。几年前的老项目,按常规程序走,一年半下来都没有走完流程。而2014年同样性质的一个新项目,在中央和省全力放权后,地方政府又创新性地推出了“合并审批”、“统一核费、单一征收”等,从项目申请立项到开始施工,用时不到两个月时间。企业坦言,仅此一项就节约了上千万元的资金利息成本。

  当然,企业对简政放权还有更高诉求,希望下放更多含金量比较高的行政权力。一些地方政府放权的空间尽管还有,但已经不大,剩下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多是上位法所规定的。比如,某市精简后有122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事项为118项,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定的事项仅4项。从这个角度看,下一步简政放权涉及中央地方关系的调整,涉及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系统清理。

  第二个感受是,企业对行政程序的关注越来越高。对企业来说,程序多和程序复杂,同样困难。行政流程不公开、不透明、缺乏标准化,客观上影响了企业的预期。不少企业提出,希望加快行政权力运行的标准化进程。比如,在制定出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后,形成完整的办事指南,而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办事指南。更有企业提出,能否把行政事项的编号、内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监督反馈等全部标准化。

  有一位民营企业家认为,简政放权确有巨大效果,他对经济转型前景看好,但在当前严峻的经济下行压力下,一些企业家建议在全国层面出台一些实质性的举措,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第一,加大对企业税收减免的力度。能否把目前减免标准从营业额3万元提高到营业额10万元至20万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加大“放水养鱼”的力度。

  第二,对全国性费用进行清理。尽管涉企收费在不断清理,规模客观上也在下降,但企业仍然感到负担比较沉重,而且对一些收费项目感到不理解。比如,一些费用明显与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相悖,而有一些费用在性质上高度雷同,企业以为是重复收费。一些企业建议,能否对现有的费用进行全面清理,取消那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费用,合并一些性质相同的费用,以此真正为企业减负。在这个问题上,一些地方政府也坦言,地方能清理的费用大都清理完了,减费的空间不大。涉企收费的90%以上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征收的,地方无权停征。因此,地方政府也建议,对依据部委相关规章开征的费用,要进行清理;对地方主动减轻企业负担形成的财力缺口,建议中央出台相关措施予以弥补。

  第三,降低企业社保负担。企业认为,随着劳动力用工成本的不断提高,在现行缴费率下,企业社保负担很沉重。他们希望,能否适当降低社保缴费率;如果一次性降低有困难,能否在当前特定情况下临时性地降低相关费率。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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