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我们的消防员,但主张“职业化”却可能帮倒忙

2015年08月14日 16:08   来源:观察者网   关哲

  8月13日一早,天津滨海新区大爆炸的冲击波震撼人心,而英勇消防队员的牺牲更是令人扼腕。我们看到网友开始为消防队员捐款,也看到有网友开始批评现行消防服役制度,主张推进消防“职业化”。在年初哈尔滨火场悲剧发生后,媒体也曾纷纷关注消防员“职业化”的问题。

  年轻生命的逝去令人扼腕叹息,普通民众哀悼牺牲消防官兵发自肺腑。但是“职业化”能否有利于减少消防队员伤亡并提高消防效率?这却是一个似是而非的问题。

  十余年来,每当消防员牺牲,鼓吹职业化已成为媒体的“规定动作”,今年甚至有不少央媒加入“开炮”的队伍。在哀悼牺牲者的同时,关哲不得不强忍悲痛,摆事实讲道理来说明,所谓消防员“职业化”早已在各国被证明问题重重,如果在中国推行这一套,不但可能无法减少消防员的牺牲,还可能因为降低消防效率而扩大民众的伤亡。

  且看这些宣传消防员职业化的文章,结构大同小异,基本上都是如下起承转合——

  起:叙述事件,感叹90后消防员太过年轻,以情动人。(对于写作者来说,不用纠结于80后、90后都是生命,也别囿于消防员与被困群众都是生命,一定要强调“90后”与“消防员”。)

  承:消防员为何都如此年轻,因为是武警编制的义务兵,服役时间短,缺乏经验;随后列举其他牺牲案例进一步烘托,或直言牺牲率高。

  转:而国外消防员多是职业化的,训练有素,牺牲率低。格调再高点,还会列举国外保障消防员的种种措施。

  合:总结为体制问题,消防员应该尽快职业化。

  读者如果能掌握这个套路,在某些媒体混个评论员当当,也非难事。只是这些“没经验”、“伤亡多”的论据靠谱吗?抑或“中国消防员职业化”根本就是个伪命题?

  消防员专业性不是简单的算术题

  消防员的经验应该如何评判比较?不是比比你服役了两年,我服役了四年,便能得出我一定比你经验丰富的结论。

  首先,中国消防官兵是义务兵役制,如同解放军一样,没有上下班、没有双休日,作训强度堪称7*24。在此过程中,经验的积累、专业性的提升,不是所谓的职业化消防员所能比拟的。

  其次,消防武警自有其经验传承模式,如士官制度。这已是当代发达国家军队的“标配”,如果对其效果妄加质疑,恐怕只会自讨没趣。

  再者,就像各路媒体所说的那样,火情往往非常复杂,但它们忽略了,正是因为这样,更需要通过实践来获得真正有用的经验,而实践次数与服役年限并没有必然联系。

  举个极端的例子,颐和园由于有大量木质建筑,而且是“国宝”,因此消防队规模相对较大、设备较好。但因为非常重视管理,几乎没有发生过什么火灾事故,这些消防员服役时间再长、训练再多,在判断垮塌、回火等等现实危险时,也很难说比小地方忙忙碌碌的同行经验丰富。

  比较伤亡率要有一定查证能力

  消防员伤亡率的问题,同样不是简单的算术题,而许多媒体资料搜集能力之薄弱倒在此问题上暴露无疑。

  比如北京某报称,“统计显示,我国每年有近30名消防员在救火中牺牲……事实上,中国消防员的伤亡率在全世界是偏高的”。前面一个数据没有来源,后面一个压根没有数据,只有“事实上”。

  在公安部消防局网站上,很容易查证第一个问题。根据“政务公开”栏目下的年报年鉴,2010至2012年,“在灭火救援战斗中牺牲的”消防员分别为7、6、8人,与30人相去甚远。

 

  在政务公开的今天,查证数据并不难

 

  那么错误数据是哪来的呢?原来公安部2013年公布了2008年至2012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人数,其中消防警因公牺牲144人,平均每年28.8人。这显然包括火场内外各种情况下的牺牲者,但某报大笔一挥,就偷换概念,全部变成“救火中牺牲”。

  美国消防局对“因公牺牲”的分类。从上到下依次为训练、其他任务、报警响应(如途中遇车祸等)、火场、非火场、返回后(如刚返回后发生心脏病)、返程途中等

  第二个问题稍复杂些。笔者觉得既然探讨灭火专业性,就不该含糊地讲“中国消防员的伤亡率”,而应该明确为火灾条件下。

  根据美国消防局(US Fire Administration, USFA)的统计,2011年平均每10万次火灾,有2.51人牺牲。再看公安部的年报,同年中国消防员扑救火灾12.5万起,6名消防员在救火时牺牲,平均每10万次火灾有4.8人牺牲,虽然几乎是美国的两倍,有继续改善的空间,但总体上并不高,远没有达到媒体通过堆砌牺牲案例等手法所渲染出的夸张程度。

 

  美国每10万次火灾的牺牲率

 

  还有媒体指出,“美国30多岁的消防员死亡率最低,20多岁的其次,40往上的消防员的死亡率较高”。言下之意,中国因为制度原因,许多消防员不到30岁就早早退役,导致牺牲率偏高。

  数据不给出处倒也罢了,奇怪的是,就在同一篇文章中,作者又以欣羡的口吻赞叹道:“在美国,职业消防员……并不是青春饭,而几乎是能端一辈子的铁饭碗。”也就是说,作者明知“40岁往上的消防员”因为体能、反应速度等下滑,导致死亡率高,却还觉得他们应该继续捧着“铁饭碗”冒更高的风险。请问到底是希望消防员死亡率低还是高呢?

  以上只是查证能力和逻辑问题,下面谈谈为何牺牲率不是算术题——以牺牲多来指摘专业性,根本站不住脚。消防员本来就是以抢救生命为天职的高风险工作,面对危险迎难而上拯救民众生命正是专业精神的体现;相反,单单以牺牲少来论英雄,却更像是对全世界消防员、对整个职业的侮辱,而非关怀。

  若论新世纪以来消防员牺牲最多的案例,无疑是911双子楼的倒塌,但国内媒体在哀悼之余,却没有纷纷批评第一时间向上冲的纽约消防员缺乏“专业性”。看来,他们真是对中国消防员“爱之深、责之切”了。

  “责之切”还表现在另一个方面。许多火灾其实是老百姓疏于防火造成的,灭火的责任被夸大,出事了最多连带处理防火干部,但某些媒体甚至政府往往不敢面对现实,不敢“针对”老百姓,却把矛头指向消防兵。因此,消防员间流传着一句无奈的顺口溜:“防火干部进监狱,救火干部下地狱。”客观来看,“消防”中事半功倍、效果更好的无疑也是“防”而非“消”。

  到底要什么样的职业化?

  既然中国消防员的职业水平未必如炒作的那么不堪,“职业化”几乎是个伪命题,为何媒体还揪住“职业化”不放?它们究竟想要什么样的职业化?

  职业化无非有几种。

  其一,“外包”给私营企业。

  私营消防队自古就有,可惜故事并不美妙。古罗马的克拉苏建立了消防队,在火灾时按兵不动,以低价购买事主的房产。日本过去的私营消防队社会低位地下,种种行径为人所不齿,是主要原因。

  清末民初有不少民办消防队,袖手旁观、敲诈勒索、小偷小摸、顺手牵羊等屡见不鲜。民国时江苏等少数省份虽然试图管理民办消防队,但一直没能成功。可以说,直到新中国成立,老百姓才有了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消防队。

  等到新自由主义思潮泛滥全球之时,公共部门私有化呼声日盛,消防队的私营化卷土重来。但新时代的私营消防队毛病不见得少。

  2013年,美国亚利桑那州的Justin Purcell家中起火,相距11.3千米的Surprise市消防队率先赶到,控制了火情。但在32.2千米外的私营Rural Metro消防队,花了整整一小时,不请自来凑热闹,仅参与了扫尾工作——往热点上浇浇水。因为Purcell家没有给相距甚远的Rural Metro缴纳474美元的年费,竟收到了高达19825美元的账单。明细显示,消防员的报酬为每小时150美元,可事主说:“大概就两个消防队员在认真工作,其他人都站在那扯淡。”媒体还爆料称,该公司最近刚申请了破产,其工作人员则在邮件中特意要求媒体不提及此事。

  Justin Purcell火灾后的家

  中国一些乡镇离县城较远,出于缩短出警时间的考虑,也搞过民营消防队,许多还获得过县、乡财政支持,但很快陷入资金短缺的困境,防火费纠纷频发,见死不救的情况也时有报道。

  其二,变武警为“职业化”公务员。

  早在1984年,深圳就试点了公务员化的改革。但有论者指出,“本市公安编制的消防队员们畏缩不前,紧急从外地调来的公安现役支队士兵却像打仗一般冒死突击……公务员可以干到40-50岁,明明不能去一线救火了,还要占编制,不给新人进来。真正负责上阵的是工资远远低于老公务员的年轻战士。”为了补充人力,只能“增加500官兵组成现役部队,编成14个中队。”换言之,还是得靠真正职业化的武警官兵来解决救火问题。

  2009年,深圳再次改革消防制度,首创“消”“防”分离,保留公务员编制的消防民警,负责消防监督管理,以消防官兵负责灭火救援工作。这从侧面再次证明了此前改革存在巨大问题,也说明经过十几年的长期实践,从政府到百姓都发现,灭火工作还是武警官兵更专业、更靠谱。

  如果说深圳是严肃的改革探索,那么以下外国的类似“公务员消防”的例子则让人错愕。

  2011年,美国田纳西州南福敦市由地方财政供养的消防队引发巨大争议。邻县由于财政紧张,开脑洞把自己的消防队裁撤了,“外包”给南福敦消防队。该队遂以“市场思维”思考公共服务问题,心安理得地对邻县居民收起年费。面对年年交齐、仅当年未交的居民,也见死不救,甚至不允许其补交,扬言要让老百姓“长点记性”。

  网上能搜到不少夸赞英国消防员职业培训的文章。但2012年,汉普夏郡25个会游泳的消防员,面对只有1米深的池塘,竟搬出《消防员自我保护工作条例》,拒绝援救溺水癫痫病人,当事人最终不治身亡。

  2002年,英国还发生消防员罢工48小时的事件,只能临时调军队灭火。消防工会声称,消防员工资水平远低于其他重要公共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要求立即上调40%,并一口回绝了政府涨11%的折中方案。

  其三,还有种志愿者消防员。

  看名字就知道这与“职业化”相去甚远,但为避免有些人产生过于美好的想象,也有必要提一下。

  美国CBS的网站曾报道过消防员蓄意纵火的情况,大部分涉案者都是“志愿消防员”,而这些所谓的志愿者并非分文不取,同样可以在灭火后获取不菲的报酬。

  《纽约时报》则当仁不让地发表文章辩驳,引用专家的话称,“消防员纵火不过是都市传说”,“纵火对消防员的吸引力,并不比犯罪对警察的来得高”……只是拿警察的所有犯罪去和消防员纵火这一宗罪相比,总觉得越抹越黑的气息扑面而来。

  问题来了,不少媒体在鼓吹职业化时,真的想好了自己要哪种职业化吗?

  当然,中国的消防制度远非尽善尽美,人手不足、财政吃紧、设备不够先进、管理体制有待梳理是普遍现象。但这些与上述所谓的“职业化”、“体制改革”并无关联,而是受到我国国情的局限,毕竟加大投入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具体到天津滨海事故中,消防工作是否有指挥失误?是否有不谙现场情况?肇事公司背后是否存在黑幕?都应该追究,但在弄清情况之前,各方都不应该借此预设问题,空谈职业化改革。出于关爱消防员考虑,我们更应该在生活中从我做起。关哲每每看到,平时总有居民连房间反锁这样的事情也要请消防队员冒生命危险解决而不是自己花几十元钱请开锁匠,真心觉得有时候人们过于透支消防队员的生命安全了。

  在今天中国的舆论场,如果各方切实调查、思考,而不是在抹杀公共服务“公益性”、将公共服务“私有化”上挖空心思,就可以为中国消防事业提出更实际、更有效的建议。消防队员是和平时期少有的经常“上战场”的战士,他们冲锋在前,为保卫国家人民财产生命安全而牺牲。我们希望他们能平平安安,但他们的牺牲绝不是可以被用来批判牺牲的工具。曾有网友揶揄:职业化确实可以减少伤亡,因为职业化以后一着火,合同制消防队员往往不冲上去,就不会有伤亡了。这话虽然是玩笑,但值得我们深思,那就是我们要的消防制度吗?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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