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12日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该方案明确,环保部负责建设并运行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掌握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另外,针对当前各级政府、企业、社会的环境监测事权划分不够清晰,影响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的情况,该方案要求环保部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以准确掌握、客观评价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
监测是环保的基础,只有掌握真实的监测数据,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治理污染才能对症下药。但现实中,各级政府、企业、社会的环境监测事权划分不够清晰,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监测数据受行政干预的现象,对科学评价环境质量等造成了一定影响。
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中央,看似一件小事,然其蕴含的积极意义却不容小觑——从地方的“各自为政”导致的利益寻租以致数据造假,到全国一盘棋,一张网,加强结果管控,有利于主管部门掌握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真实状况,有利于社会效率的整体提升,有利于避免个别地方政府受考核评比等行政干扰对监测数据进行造假,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全局性,增强监测数据的科学性、权威性。
一段时间以来,环境质量监测事权是各地自己“一亩三分地”的事,自己检测自己,自己发布自己的数据。各地为了“发展本地经济”,追求政绩冲动,有动力掩盖本地真实的环境数据,甚至不惜造假。当地方经济发展目标与环境保护与治理相互冲突时,最后牺牲的总是环境。
从技术上看,实现环境质量监测全国统一,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要保证这个好的方案得到有效实施,还要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比如,要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为考核问责提供技术支撑;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依法履行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职责,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同步。强化问责机制,地方官员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严肃处理。
一方面,正是因为看到了原有的环境质量监测弊端,所以收权;但另一方面,为有效避免数据造假,防止出现新的“寻租”,还是要采取市场化手段,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才能从根本上避免监测数据受到考核评比等行政干扰。这样得出的数据,才真实可信。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