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治健康证之“病”须监管下猛药

2015年08月11日 09:08   来源:长沙晚报   屈金轶

  在北京市某体检中心,居然有人出售健康证,不用检查,不用抽血,只要交上200元就能办一本真的健康证,而如果走正规程序办理只要76元。随后,记者拿着这本健康证分别去3家家政服务中心应聘保姆,有的没有提出要检查健康证,还有的只是草草看了一眼就顺利“放行”。同时,记者了解到,这种翻页式健康证没有办法联网查真伪,普遍的做法是哪个卫生服务站发的证就去哪里验真伪,工作人员在高价卖证的同时,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8月10日《北京青年报》)

  健康证被称为服务行业从业者的“资格证”与“通行证”。 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等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才能上岗。这不但是对从业者的一种贴心关爱,也是对消费者的一种前置保护。然而,北京市某体检中心却视法律法规为无物,肆意收钱乱发健康证,这种漠视公共卫生安全的行为,不啻于为各种传染性疾病的人际传播开辟了“绿色通道”。

  更令人忧虑的是,对健康证不把关或把关不严,不只是个别现象。近年来,有人在网上公开叫卖空白健康证,有的家政中介收钱后包办健康证,五花八门的健康证造假乱象背后,折射出的是行业监管的严重缺失甚至缺位。

  还健康证以健康,迫切需要相关部门加大对健康证办理的监管力度。这就要求,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与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统一健康证标准,堵塞制度的漏洞,避免一些医疗服务机构“运动员”“裁判员”一肩挑现象,铲除健康证“不健康”滋生的土壤。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利用网络技术,畅通民众与媒体的举报渠道,特别是对卖健康证行为要坚决说“不”,无论是医疗服务机构还是工作人员,若有卖证行为,应一律依法严处,决不能姑息养奸。对从业者买来的健康证,应一律收回作废。如此,方能根治健康证之“病”。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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