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7月31日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一经发布就引发了社会极大争议,虽然央行有关人士表示,限额管理不会对客户网络支付造成太大影响,但昨天北青报记者仔细研读条文后发觉,如果这一征求意见稿最终通过,客户在使用网络支付特别是移动支付时仍或多或少会比现在麻烦。(8月2日《北京青年报》)
限制网络第三方支付的“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出,便引发公众的广泛热议,这其中,反对声远高于赞同声。央行解释,网络诈骗很多,第三方支付账户注册多几道程序,意在有效核实客户真实身份,确保账户安全;单日交易限额度,也为客户的资金安全考虑,因为当前网络诈骗很多;再者,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规模过度膨胀恐引发资金风险。
银行如此善意地替客户“考虑”,但享受到网络支付便利的客户们并不买账,支付宝不能向银行卡转账,更多的网友直指银行出台“意见稿”的醉翁之意是遏制第三方网络支付发展,把客户驱赶到银行的渠道上来。其实,我们也能看出来,无论银行怎么辩解,这项措施都有银行想发挥垄断优势的动机,只不过这个动机包裹了“为客户安全着想”的糖衣,比较隐匿罢了。
也有银行领域的人则含蓄地表示,第三方支付的定位就是“支付”功能,不应开展过多的其他业务。比如支付宝,它的旗下竟然有余额宝,吸纳客户的储存资金还相当惊人,他们理由沉淀的资金做什么,缺乏有效的管理。言外之意,余额宝的储蓄功能,不符合本身的定位,银行才是客户的不二选择。这样的逻辑显然是很霸道的,像支付宝这样的第三方支付契合了移动网络的迅猛发展,也是金融业借助“互联网+”的绝佳范本,更让大家乐于接受支付宝的是,他们转账不收取手续费,余额宝的利息也远高于银行的利率,凭什么要求客户一定选择银行?
诚然,银行系统存有一部分诈骗分子的账户数据,工作人员也曾有截住受骗老大妈汇款的光荣事例,他们为户口资金安全转移作出过贡献,但预防诈骗分子通过第三方支付的渠道行骗,应与第三方支付一道,形成合力,比如信息共享等,而不能因为眼红就遏制第三方支付发展。安全与效率兼顾,安全性固然是金融的第一要义,但也不能忽视了效率,更不能借助强势垄断,打压新兴的第三方支付,谋自己的私利。
网友和客户质疑银行限制第三方支付的善意,足可显示出大家对第三方支付的信任和对银行的忧虑。自由竞争的态势下,银行应更多地考虑怎样提高服务,降低运营成本,在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客户的存储收益,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让顾客满意。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