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警方日前披露,当地警方经过近一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杨某等人“微信代发红包”形式的特大赌博案件,涉及北京、上海、广东、河南、江苏、福建等十余个省、市,甚至还有国外几个城市,涉案人员300余人,涉嫌赌资累计1000余万元。目前,已有7名嫌犯被台州警方刑事拘留,其中6人为台州人。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8月2日《长沙晚报》)
或许,微信红包的开发者做梦也没想到,这种亲友之间用来取乐、添人气的网络社交游戏,竟在部分玩家手中演变成了赌博,而且赌资累计上千万元。原本,“互联网+”在人们心中是个时尚、文明、健康向上的概念,如今有了这赌博的掺杂,就难免让人对这“+”号产生隐隐的担忧:随着微信的不断普及,使用微信红包的人越来越多,若这种“时髦”的赌博方式蔓延开来,岂不会诱使赌徒人数和赌资呈几何倍数增长,在社会上酿成一股“赌灾”?
这绝非杞人忧天,而是互联网本身的方便、快捷性所决定的。换言之,既然“互联网+”可以大大提高人们办事的效率,那么用它来赌博也就十分可怕。以微信群里的红包赌博为例,它不仅可随时随地将天南海北的赌徒聚集起来,而且大大缩短了每局赌博的时间,从封红包下注到抢红包分钱以及庄家“抽水”,玩一局仅需短短几秒钟,比传统赌博中的“诈金花”还快。往往玩家还没醒过神,一局赌博就完了,马不停蹄就来下一局。显然,如此“高效率”的赌博,比传统的扑克、麻将赌博等更加远离了娱乐的性质,而因其门槛和技术含量比传统赌博更低,人人可玩,若无遏制手段,那么它迅速吸引更多赌徒加入,完全是可能的。
因此,对于这种利用网络新工具、非常隐蔽又极易蔓延的赌博方式,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应迅速将其扑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未然。除了刻意留心、及早发现、重拳打击之外,更主要的,还得运用互联网思维从源头严加控制,使微信抢红包行为即使偷偷摸摸沦为赌博,也赌不大、赌不快、门槛高、易暴露,从而自动浇灭玩家们的赌欲,使其觉得索然无味而自动离开。
据报道,央行已于上周五发布了关于网络支付的意见稿,其中规定,今后用户若要发微信红包,需先向微信提交5个机构的证明来验证自己身份才可以。这对于抑制微信赌博无疑会有一定作用,但同时也将极大地影响用户使用微信红包的体验。或许,我们可以采取更具针对性的防赌办法,比如可规定,经过不同身份验证的人,享有不同的红包支付限额。如此,在同一个微信群中,有的人可一次发红包200元,而有的人只有发10元红包的权限,则这个网络赌场自然瓦解。另外,为防止具有同样支付权限的人组群赌博,可规定24小时之内同一人只能发多少次红包。总之,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要治赌,办法总是有的,哪怕它借助了新的工具。
当然,治赌要收到事半功倍之效,还需公众认清新型网络赌博的欺骗性。要知道,这种“抽水”5%至10%的微信红包赌博,最终的赢家只有一个,那就是微信群的“代包手”,其他所有玩家事实上从一开始就注定是输家。而且所有赌博,不管哪种方式,都与交友无关,只有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明白这些道理,微友们才会自觉地避开赌博陷阱。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