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上餐桌提示监管方式要转变

2015年07月31日 11:21   来源:西安晚报   堂吉伟德

  7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关于11批次畜禽肉不合格的通告》中,出现了沙丁胺醇(俗称“瘦肉精”)、氯霉素、兽药呋喃唑酮等禁用兽药的身影。此次不合格产品的抽检时间段为5~6月,涉及的企业分布在北京、黑龙江、福建和河南等地。(7月30日《每日经济新闻》)

  “瘦肉精”重上餐桌,这事确实令人忧心。公众对“瘦肉精”并不陌生,比如形象的“健美猪”就是其代表。瘦肉精是一类药物或促进瘦肉生长的饲料添加剂。任何能够促进瘦肉生长、抑制肥肉生长的物质都可以叫做“瘦肉精”。人摄入后往往会产生手脚发麻、心率加快、呕吐等症状。也正是因为如此,公众才谈之色变,而监管部门也保持着高压态势。

  不过,从当初双汇事件来看,要实现对“瘦肉精”根治并不容易,这取决于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取决于监管的效率,也取决于检验检测技术的手段,同样也取决于社会公众的识别和防范意识。从规制上讲,早在2002年,农业部就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禁止氯霉素等29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限制8种兽药作为动物促生长剂使用,并废止了禁用兽药质量标准。今年7月21日,农业部和食药监总局已联合或分别发布了强化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监管的一系列规定,为实现从源头管控打下了基础。

  事实也证明,一直处于高发的“瘦肉精”之患,经过一个较长时期的治理,局面得到了根本控制。前不久,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马爱国在接受采访时说:“瘦肉精”监测合格率处于历史最好水平,已基本清除地下“黑窝点”和生产经营链条;园艺作物高毒农药已实施禁限用政策,农产品生产中的违规用药和过量用药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不过,从此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抽检来看,虽然相关公司建立了可追溯的体系,也存在药物被滥用的可能,但事实还是说明,相关企业的责任还没有履行到位,尤其是没有做到对每头猪都进行合格性检验;而药物生产和使用这两个监管的薄弱环节,也需要进一步得到加强。

  从饲料源头到养殖,再到屠宰、配送、消费,属于一个链条很长的环节,需要每个环节都把好关。譬如既要抓好药物生产和使用的源头控制,又要实现科学而合理的用药,更要发挥检测技术的把关作用,让每个环节都做到风险可防可控,同时要积极推行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实现种养的基地化、工业化和现代化。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识别和防范能力,以此构建社会共治局面,让“瘦肉精”添加剂失去生存的空间。

  “瘦肉精”上餐桌提示监管方式要转变,一方面说明现有的监管体系和环节中,还存在诸多漏洞,需要对症下药而不断改进;另一方面,则要意识到“瘦肉精”治理的艰巨与复杂,并尽量将关口前移,从重结果到重过程转变。从把好饲料生产关,取缔 “三无”饲料企业,到指导科学合理用药,再到把好生猪养殖关,指导养殖场(户)落实质量安全生产制度,再到增加抽检频率并实现批批检,并对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做到了各管齐下,才能达到标本治理的效果。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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