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除瘦肉精,靠行政执法也靠市场自净

2015年07月31日 09:30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余人月

  7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关于11批次畜禽肉不合格的通告》中,又出现了沙丁胺醇(俗称“瘦肉精”)的魅影,还包括氯霉素、兽药呋喃唑酮等禁用兽药的情形。此次不合格产品的抽检时间段为5至6月,涉及的企业分布在北京、黑龙江、福建和河南等地。(7月30日《北京晚报》)

  早在1997年,农业部就发文明令禁止在饲料中添加克伦特罗(“瘦肉精”的一种),这么多年来,“瘦肉精”就一直挥之难去,从猪肉到牛、羊肉都时有检出。

  时间能检验一切,蒙昧无知终将过去,投机取巧终尝苦果,随着食用含“瘦肉精”的猪肉中毒事件发生后,“瘦肉精”成了喊打的对象。这也是事物发展的必然,在温饱问题解决后,国人也日益注重健康与营养。以前滥用的添加剂、生长素之类都被重新检视,买鱼买菜不再看个头与品相,不再看外表的光鲜,而看内在品质。

  消费者的偏好发生转向后,市场上的食品正在重新排序,有机,无公害,无添加,土菜土肉跃上正席,获得青睐,粗制滥造则已无地自容。在这种语境下,驱除“瘦肉精”要靠政府的监管,更要靠市场来优胜劣汰,因为消费者主导的买方市场必然要摒弃“瘦肉精”。

  据媒体报道,“瘦肉精”屡禁不绝的原因之一,是现实执法中的多头管理格局。在整个产业链条中,养殖、饲料归农业部门管理,而“瘦肉精”出自药品生产企业或化工企业,是由药监、质检和工商部门负责。管了这边管不了那边,在国家严打“瘦肉精”的形势下,曾有养猪户直接买哮喘药喂猪。驱除瘦肉精当然要靠行政力量,整合管理格局,形成围剿合力,加强生产方面的监管检查,加强处罚的力度,让违法者在经济成本上不划算,破除利益驱使的原动力。

  同时,在销售终端,政府部门也要努力培育健康规范的市场,发挥市场的力量,让市场说了算。以前供不应求的时代,市场选择的余地不大,卖什么就买什么,没多少淘汰率,如今市场主体多元化,品种多元化,生产公司化规模化,消费者占主动地位,应出台政策引导放心肉占领靠市场,让良币驱逐劣币。在消费者日益重视食品安全的今天,人心所向之下,在如今不缺肉吃的年代,只要服务到位,产销两边引导,“瘦肉精”注定没有立足之地。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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