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协副主席抄袭怎还能理直气壮?

2015年07月27日 07:39   来源:工人日报   关东客

  近日,陕西作协副主席、西安作协主席吴克敬在户县某报发表了一首名为《户县赋》的诗作,结果被发现,与李景宁2009年发布在《陕西日报》上的《户县赋》存在雷同,区区205字中有192字与李景宁的《户县赋》完全一致。面对抄袭质疑,吴克敬的回答是:“县上就这几件事,所以诗会存在雷同的地方。”还有报道说,因为将重复发表的作品充当新作投稿,吴克敬曾被长江文艺杂志社发声明指责。

  吴克敬是地方作协领导,陷入抄袭和重复投稿的指责,想来也许是官事太忙,所以耽误了创作。从吴克敬涉嫌抄他人旧作、改自己旧稿的事情,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两点推论:一是作协主席的身份对于发稿是有一定帮助的。以吴克敬为例,其投稿给长江文艺杂志社的作品此前已经发表,吴克敬称此举有时是为了应付编辑约稿。试想,如果是一名普通作者,会受到这样的礼遇吗?另外一点是身为主席总需要作品来装点门面,证明自己的价值。既然是主席,按照逻辑来说应该比一般的作家水平要高,如何体现?自然要拿作品说话。但谁都知道文学创作不是开会讲话那么简单,需要阅历,需要灵感,需要时间。而很多类似吴克敬这样的作协主席很可能缺少的就是创作的时间。

  对于文人而言,抄袭是一种耻辱,也是自身能力不足的一种外在表现。但是为什么还有文人沦为“文抄公”?主要原因恐怕还是抄袭的成本太低。一首诗作205字有192字与别人完全一致,这不是抄袭是什么?实在难找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抄袭。然而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面对涉嫌抄袭的行为,吴克敬竟然可以义正词严地辩解,而无道歉之意,这就不能不让人思量了。

  郭敬明深陷抄袭的是非之中,可小日子照样过得风生水起。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位研究员抄袭了,可人家说我承认抄袭了,又当何如?抄袭者的口气越来越硬,这并非是一种正常的现象。文风见做人。如果身陷抄袭风波的吴克敬有了确切的抄袭调查结论,却还能安稳地当他的省作协主席,这恐怕会成为文坛笑柄。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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