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的律师21日会见关在看守所的王林后对记者说,案情可能会有“重大逆转”,为不影响公安侦查,现在不便披露。“重大逆转”指的是什么?律师突如其来说的这句话可谓吊尽了舆论的胃口。
王林“进去”后,媒体上出现关于他违法线索的新一波搜集,人们对他的印象更坏了。但是那些线索有哪个能帮着给他定罪,普通人难以分辨。比如他疑似与策划绑架邹勇者打过电话,留下过承诺给能帮助把邹勇“抓起来”的人巨资的字条,这些属于犯罪吗?
最新披露的录音显示,王林好像对邹勇被杀“不知情”,这对案情定性又意味着什么?
还有王林与前官员、影视明星的大量照片再被集中曝光,王林显然很会“营销自己”,应算是与“骗”沾上了。但这是否属于“诈骗”,还须司法机关认定。
大部分舆论现在很希望王林能被定罪,如果他被裁定是杀邹勇的同案犯,被判以重刑,似乎最能“平民愤”。这么一个“伪大师”,捞了那么多钱,被政商艺名流环绕,还有漂亮的“女弟子”,他有一个长期关大牢的结局,大概才算圆满的句号。
现在王林的律师突然说案情将有“重大逆转”,会不会是他又要“金蝉脱壳”了,或者只是判个“象征性的”轻罪?
昨天王林律师的表态刚被媒体捕捉到,互联网上立刻出现政商旧友已出手“捞”王林的猜测,并有强烈不满伴随。对舆论来说,王林已不再是“嫌犯”,他就是“罪犯”,判他多重都行,如果他得以脱罪,就是“法律不公”。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王林确实有罪,是杀人案的共谋,那么这个案子会好处理一些。如果真像其律师所言,各种证据支持案情“逆转”,从舆论上讲那就糟了。那样的话,司法机关能不能做到严格依法断案,将面临考验。
如果案件真“逆转”到王林“无罪”走出看守所,或者只够短期拘留、罚点款,很快就能回到公众面前,那将是非常戏剧性的一幕。
事情的核心问题是,王林作为公众认为的“恶人”,他的“恶”究竟是道德之恶,还是法律之恶。当传出他的案情可能“重大逆转”时,我们是否愿意让法律来决定一切,相信法律裁决会比我们的道德直觉更加准确。
也许中国社会早晚要经历一些“极端案件”的洗礼,绝大多数公众都认为一个人犯有重罪,但法庭就是判他无罪或者轻罪。这种情形未必会落到眼前这个王林身上,但它有可能落到下一个“李天一”或者下一个“王林”身上。
中国司法机关的权威还明显不够,舆论的意见如今很强势。舆论的影响力利弊参半,当法律严重不彰时,舆论强则利大。当法治建设逐渐走上轨道时,它就可能弊大。中国的法治建设如今究竟什么状态,人们见仁见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意味着所有人面对追究的平等,也意味着各种人享受保护的平等。舆论正义与司法正义有时是重合的,有时只有部分重合。在互联网时代,司法正义的内涵之一就是它能够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独立于舆论的强大意见。
我们决没有对王林的什么好感,在我们看来,他就是个伪大师,若给他戴“骗子”的帽子我们不会反对。问题是我们并不清楚他在邹勇被杀案之前的那些骗术是否构成犯罪,也搞不太清他与这起杀人案的关系是否意味着严重的刑责。因此我们选择相信司法的甄别和裁定会比我们的主张更加准确、公正。
相信司法,我们认为这也应是中国社会面对热点或争议案件时越来越普遍的态度。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