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合的亲密行为不能让人反感

2015年07月21日 06:49   来源:中国青年报   张松超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上传的两张图片显示:沈阳地铁一号线上,一对男女在地铁车厢内旁若无人地亲热接吻。发布图片的博主称,“今天在一号线看到的场景,在公共场合就不能注意一些影响吗?你俩把周围的人都放在哪了?”图片一出现在网上,立刻激起网友的不满,更有网友呼吁有关部门出台处罚细则,以免让其他乘客反感。(《辽沈晚报》7月20日)

  人类社会的规范系统之所以复杂,就在于它并不是一个单一靠逻辑建立起来的系统,除了唯理主义的反思之外,还有历史传统的渐进式演进,才构成了我们今天的社会规范。在公共场合亲密新闻不断发生的当下,在社会风气愈发开放和宽容的今天,大多数人对上述行为的反感,恰恰说明公共场合亲密的行为,并不为大多数人所容忍。换句话说,这种行为违背了当今社会的公序良俗,不能拿个人权利和自由来解释。

  单说这些话,或许还不足以说服公共场合亲密行为的少数支持者,因为在他们看来,道德演进的社会规律和处罚行为的不可操作性,都决定着我们不该对这种行为过于敏感。比如在几十年前,情侣牵手也会被人们视为低俗,而在今天看来则已司空见惯;具体到操作层面,“过度亲密”并没有一个量化的衡量标准,牵手、拥抱、搂腰……到底具体到哪一步才算是过度亲密呢?证据是什么?那么又怎样去处罚呢?

  不得不说,这样的理由其实站不住脚。

  一方面,正如前面所说,人类社会的规范体系,亦是历史传统不断演进的产物,不同时期的公序良俗并不一样。公序良俗演进的前提条件,是社会文明的渐进式推演,而不是个别人与众不同下的刻意出格与标新立异,来反过来挑战人们的固有观念和认知。换句话说,公共场合中出格的亲密行为,绝对不是道德演进的“开口”。在现行社会规范内,这一行为让人反感是人的本能反应,并非简单的迂腐和保守。亦即在特定时期内,社会公序良俗具有相对稳定性,关于这一点,舆论声音就是很好的证明。

  另一方面,对于一种不合理的行为,操作的困境,并不能说明这一行为本身是合理的。无论是在道德上反对,还是通过立法禁止,都只是表明对公共场合过分亲密行为的态度,并且将其放置于公序良俗的框架中。比如禁止在公共场所抽烟,实际操作中也有不少问题,但立法禁止该行为就已经走出了第一步,同理,反对公共场合亲密,就是在提醒人们注意自己的行为,以免给他人造成反感,至于如何操作,则是下一步需要解决的问题。

  事实上,不少人选择在公共场合亲密,根本就不是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追求,更不是“自我牺牲”以帮助“开化”社会风气。他们的真实目的,很像经济学家凡勃伦提出的“炫耀性消费”。心理学研究表明,公共场合的亲密与激情关系并不大,其多半是心理动机的外化,即向公众展示当事人对一份感情的占有,和佩戴昂贵珠宝首饰的行为类似,都是在炫耀性地展示自己拥有性伴侣。

  所以,真的不要把赞成公共场合亲密的理由说得那么冠冕堂皇,在不同年龄段的人都可能存在的公共场合,不是年轻人想怎样就怎样的,更何况对不少人来说,恐怕看着那一行为也会不舒服。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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