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共场合吸烟者就该重罚

2013年05月16日 07:29   来源:大众日报   朱海滔

  在公共场所吸烟,既不文明也不卫生,不但损害了自己的健康,更使别人遭受被动吸烟的危害。据统计,每年我国因受二手烟伤害而死亡的人达10万人。 

  虽然不少城市也颁布了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在许多地方的公共场所,也都贴有禁止吸烟的标志。但这些标志基本上形同虚设,对于一些烟民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制约作用。 

  公共场所禁烟,不仅事关他人健康,更是一个国家文明和谐的标志。专家指出,我国控制被动吸烟能力薄弱,关键原因,是在公共场所禁烟问题上,我们还停留在依靠自觉和宣传教育的层面上,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者给予严厉处罚。

  据了解,德国、英国等一些国家已经颁布了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英国在禁烟区吸烟者将被罚款30英镑至200英镑;对吸烟者违反禁烟令不闻不问的业主或雇主,将面临最高2500英镑的罚款。

  笔者以为,要避免人们遭受“二手烟”之害,其中最根本的措施就是与国际接轨,结合我国国情,对在公共场所吞云吐雾的“瘾君子”进行高额罚款、拘留等严厉处罚,只有罚得他们心痛,才能让他们有所收敛。当然,制度再好还需有力的执行,否则仍是一纸空文。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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