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有媒体反映劳模评选盖章多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天表示,我国劳模评选将简化程序强化监督,今后推荐企业负责人为全国劳模将简化程序,取消不必要的部门盖章,将8个章减少为1个章。(7月16日《京华时报》)
有网友说,这是国家“简政放权”的又一大胜利。笔者读罢,也万分欣喜,虽然劳模评选离笔者个人很遥远,但是毕竟方便了一些群众,也是国家办事效率提高的一大展现,自然让人喜闻乐见。不过笔者转念一想,如果没有海南省歌舞团董事长彭煜翔盖章完后的当场落泪,如果没有李克强总理的“训斥”,如果没有社会舆论的“重压”,这个“劳模盖章减少”不知何时才能以新闻的面目示人?何时才能让百姓知晓?何时又能让群众受益?
时至今日,克强总理的“训斥声”依然“余音绕梁”,“简政放权”还真不是说说而已。诚然,简政放权之路满是荆棘,历史、制度乃至现实都会成为简政路上的阻力,因此每走一步都需要巨大的勇气,一些精简事项“自下往上”能到国务院会议讨论已属不易,这期间所用的力气不可谓不大、成本不可谓不高,而最终精简的事权能不能“落地”却取决于各地各单位是否主动作为。
股市上有一类专业术语词汇,称之为“斩仓”、“割肉”,用在简政放权工作上就如同“刮骨疗毒”之于反腐工作,都是需要超凡的勇气与决心,都展现了主动的重要性。2014年国务院召开了40余次常务会议,其中21次提及“简政放权”,甚至“劳模盖章”困难、证明“我妈是我妈”这样的具体冗繁流程都由中央首长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及批评,这足以说明中央的决心和力度。但是在实际的简政过程中,不能总依靠着外力去推动,中央首长训斥严就动一下,媒体呼声大就动一下;更不能遇到事情才解决,暂时呼声高的才解决。因此在简政放权的路上,任何部门都不能囿于旧有的、已经不再适用的条条框框搞自我束缚,要主动整理各自部门的审批事项,要为政策的落实与改革的深入而自我适应和改变。
也有网友称,“部门自己在取消和下放审批权力时,肯定有部门利益考虑,此外,一些部门审批事项五花八门,非专业人员和普通民众根本看不懂,所以下放权力的时候会出现水分”。因此政府部门在简政放权中应该阐释澄清各项审批事项的概念、职能,然后引入社会民意参与评价,讨论其是否取消、下放或者保留。
当然,简政放权是个逐步的过程,也不能为了减而减。一些被舆论视为“真金白银”的审批事项,它的取消和下放需要看市场条件是否成熟,放权之后的市场监管能力有没有建立。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在简政放权过程中,需要各级各部门找准自身角色定位,真正拿起改革的手术刀,主动把身上的“赘肉”早日去掉,留一副真正为民服务的“钢筋铁骨”。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