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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普查是农民的福音

2015年07月02日 07:49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只有摸清家底,才能对症施策。要解决好“三农”问题,就必须及时掌握农业、农村、农民新情况。从此前两次全国性农业普查的实践来看,普查得来的数据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奠定了基础。有理由相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束后,中央将会有更多、更好适应新情况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出台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普查将于2016年在全国展开。这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国情调查,只有摸清家底,才能对症施策。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解决好“三农”问题,就必须及时掌握农业、农村、农民新情况。为此,自1996年起,每隔十年,我国都要开展一次全国性农业普查。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填补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基础性数据的空白,为中央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国策以及农业、农村发展战略储备了重要的基础性数据。以这些数据为基础,我国试点并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并自2004年起,中央一号文件连续聚焦“三农”。

  时隔十年,我国“三农”情况又发生了很多新变化,于是,2006年我国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与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相比,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减少了乡镇企业项目,增加了农村外来人口、农村外出人口、农村社会保障、农民住房和生活设施、土地承包和流转、农林牧渔服务业、农村社会服务、乡村两级财务和投资、村干部情况以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特征等项目。以此次普查情况为依据,中央陆续推出了乡镇机构精简、林权改革、政策性农业保险、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等一大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正在积极筹备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顺应“三农”新形势,聚焦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为保证普查数据能真实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国务院在通知中明确指出: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家底摸清,底气就足,政策才准。可以想见,本次普查结束后,中央将会有更多、更好适应新情况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出台。农业普查是农民的福音。(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秾 言)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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